机构改革花絮(一):不只切一刀,还要一刀切
(2009-06-18 06: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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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精简行政编制内幕杂谈 |
分类: 改革边角料 |
2000年机构改革时,中央要求省级党委部门行政编制要精简20%,省级政府部门行政编制要精简50%,精简力度是历次机构改革中最大的。
一开始,几乎每个部门都举出了许许多多的理由,千方百计地说明本部门无法按比例精简。在省编办与各部门交换意见商谈精简比例时,几乎每个部门的态度都是那么坚决,没有余地,编制配备工作陷入了一筹莫展的困境。如果不采取措施,要么完不成中央确定的精简比例,无法向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待;要么就是各部门怨声载道,编办成为众矢之的。
经过反复权衡,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诞生了:
第一,省委、省政府各部门一律按比例精简,在精简比例问题上一视同仁。因为这个比例是中央确定的,对谁都不能例外,都没有商量的余地。
第二,省委各部门按比例精简后一律不再调剂编制,省政府工作部门如果按比例精简后,有特殊困难,则可以给编办写出专题报告,申请增加编制并要说明理由。
第三,编办收到各部门的申请后,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任务增减、原有编制基数大小等因素进行审核平衡,提出调剂编制的意见,报编委讨论同意后,上报省委常委会批准。
按照这个办法一操作,立刻发生了几个微妙的变化:
一是从原来编办求着各部门商谈编制精简比例,变成了省政府各部门追着编办申请增加编制;
二是从原来各部门千方百计希望少减,变成了各部门想方设法争取多加;
三是从原来编办给减多少精简比例部门都不满意,变成了编办给增加1个编制部门都感到不容易。
最后不仅顺利地完成了中央确定的精简比例,而且得到了绝大多数部门的理解。
在机构改革基本结束后,省主要领导曾这样评价:这次机构改革政府部门编制的精简力度这么大,但实施起来却又这么平稳,而且许多部门领导在谈到编办时还又这么理解,能够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