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新会 防身术问答(第一部)

写在前面的话:
由于要写一个关于防身术的问题的文章。所以在网上贴出了,要求大家提关于防身术问题帖子,希望从中找到大家都普遍关心的问题。
结果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收到了非常多的问题。有些问题确实天马行空,有些问题一看就是仔细琢磨过很久了。
今天开始,逐步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列出,一一做答。
感谢大家的支持!
下面开始正文:
法律体系的防身术,被称作“正当防卫”:
在大陆法律体系里,它的定义是: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表示“对于现实不法之侵害,为防护自己或者他人之权利所为之行为”。其与“紧急避难”、“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在海洋法律体系中,被称作Self-defense 或者 self-defence
Self-defese is a countermeasurethat involves defending oneself, one's property, or the well-being of another from harm. The use of the right of self-defense as a legal justification for the use of force in times of danger is available in many jurisdictions, but the interpretation varies widely.
在我国,“正当防卫“ 的法律解释是:
根据《刑法》]
所以,从法律角度上说,防身术是你防止自身或者他人,国家公共财产和安全避免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技术手段。
比如说,有人正在袭击你,你所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适度的反抗,就是正确的防身术。
又比如说,有人在街上正在侵犯一位女性,你站出来适当地采取手段制止,这是正确的防身术。
2,
基于前一条问题的法律概念,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侵犯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正在进行的。因为担心对方可能会侵犯自己,在对方没有采取行动前就主动出击,袭击对方,那就不是正确的防身术。因为被人侵犯,于是产生报复心理,或者直接当场打死侵犯自己利益但是不是威胁生命的对方,这些也不是防身术,是防卫过当,是要负相对的法律责任和惩罚的。
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是的,确实存在“无限正当防卫” 这个概念,但是,和我们理解的无限制防卫不同。
我国刑法规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必须具备,正在进行中,以及严重危机人身安全。(换句话说,他只是在拆你们家价值连城的空房子,里面没有人会被砸死,你觉得他“正在进行”“危害严重”,你一铁锹弄死他了。你不是无限正当防卫,你是杀人!因为他威胁的不是人身安全。)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你的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正义的,行为必须是防卫性的。你去抢劫,对方有武器,要杀了你,你为了自卫杀死对方,你不叫正当防卫,因为你的出发点就不是正义的。)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5,
近身搏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近距离肉搏行为。它可被划分为空手搏斗以及持械搏斗,亦可以划分为非致命和致命搏斗。技术上也从有章法可寻的格斗方式,到完全疯狂无章法目的性的撕扯。
近身搏击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观察、研究、总结近身搏击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科学合理地通过各种技术和训练使人获得在任何近距离袭击的情况下保护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些情况包括:徒手对徒手,徒手对持械;一人对一人,一人对多人,多人对多人等等。
6,近身搏击的特色
和正规体育格斗比赛项目不同的是,真正接触生活中的近身搏击冲突时候,当事人会发现自己一直处在互相威胁与肢体冲突的状态中,而且这两种状态可以在整个过程中多次重复,兴衰。知道一方彻底无力反抗(丧失意识,致残,死亡),或者双方彻底放弃激烈冲突的念头,否则这个过程会不断交替出现没有明确的时间分割规律,也不会突然停止。
换句话说,就是一旦两个人,或者多个人发生非体育竞争性的肢体搏斗,那么除非一方失败,或者双方因第三方外因或者达成某种程度的暴力和解共识,否则冲突会以:威胁—打斗---再威胁---再打斗的过程持续出现,期间不会出现完全可靠的无危机情况。 即便在互相威胁阶段,当事人也要小心,很可能对方会突然袭击你,瞬间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方认输,主动表示放弃,在体育竞技中就标志着对抗的结束,但是在现实中的近身搏击中,对方还是有可能诈降,突然反击造成另一方严重损失的现象。
与正规竞技体育格斗不同的还有,语言的使用,周遭环境的利用在冲突中有这非常大的影响。
语言的使用表现:
突然的喊话,理性的劝说,虚张声势地夸大自己;
周围环境的利用:
利用地势的落差,利用突然到来的交通工具逃离现场,利用手头能拿起的武器等等。
第一级:可合作的
目标(对手)遵从口头命令。在这种情况下,近身格斗技术并不适用。
第二级,消极抵抗
对方对口头命令表现抗拒,但是仍然执行被要求的命令,这种情况下近身格斗也不适用。
第三级,主动抵抗
对方首先表现出初级的行动上的抵抗,这个时候,应该采取顺应性的控制技术。这一级的近身格斗主要是迫使对手顺从。技术主要表现为:
A,控制性擒拿
B, 缓和的瞬间突袭打击
C, 通过对痛点的拿捏以及关节的控制使对方顺从。
这个层级中,对手可能发动人身攻击,但是没有使用武器。我方主要采用防守战术干扰压制对方的威胁。防守战术主要包括:
A,搁挡。
B, 打击。
C, 踢击。
D,针对痛点的强烈施压
E, 使用钝器武器(如:警棍,木棍)的搁挡和打击。
第五级:存在严重身体伤害倾向甚至杀人的攻击行为
通常这个级别对手是使用武器的,他(们)的目的要么就是杀死对手,要么就是严重伤害对手。这种行为必须理解得到制止,并且施加控制。
这种情况下,我方应该尽量使用威力更强大,技术水平更高的武器反制他(比如枪支),但是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 近身格斗术,以及各种近身武器格斗术就起到扭转局面的作用。
以上, 故新会 刘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