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租赁住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租赁住房应当符合消防、燃气、结构、治安、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给排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不得按照床位等变相分割出租。租赁住房应当以原规划设计或经批准改建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违反住宅设计规范对原房屋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等变相分割出租。原始设计为过道、厨房、卫生间、阳台、储物间和地下储藏室等原始设计为非居住用的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市场经济中,政府应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各个主体的自主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对于市场的行为就可放任不管。政府必须承担自身应有的责任,主要就是监管责任。对房屋租赁市场也必须如此。
不可否认,由于利益驱使,当前房屋租赁市场中还是有一些乱象。有的房东,恨不得把每一寸土地的收益都最大化,把出租屋分割到小得不能再小的单位,以招徕更多的租客,以获取更大的利润。
按常理,房子再小,租客愿意租,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政府似乎不应该过问。但是,同任何行业一样,租客作为单个的消费者,是有局限的,这个局限首先表现在,获取的信息有限,这决定了他们往往看不到低价背后的陷阱,比如说安全性。小面积的单位往往是出自改装,只要改变原先的结构,在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性上就可能存在隐患。这些问题,租客一般不知情。其次,租客不具备与房东博弈的能力,因为房屋租赁行业就目前来讲还是卖方市场。你不租,后面很多人还排着队呢!因此房东基本上不愿意也不会跟租客博弈。
因此,租客做不到或者不愿意做的事情,就需要政府来做。政府对于租赁市场的监管责任,首要的任务就是确定准入门槛,对资质提出要求。以此为起点,保障出租屋的安全、卫生和健康。人均5平方米,就是最低门槛,这个数字的意义不仅是面积,同时也是,只有达到这个标准,结构、消防、治安、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安全性才能得到保障。否则,面积太小,相关安全的设施就没有足够的空间设置。5平方米的意义主要在这里。
当然,这一规定可能会增加租客的居住成本。事实上,谁都喜欢住大房子,要是有条件,谁愿意住在逼仄的环境中?所以对于那些特困的个人和家庭,政府和社会要给予必要的扶助。当然,公租房可以安置部分困难户,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不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外来人口需要关注,尤其是他们当中的困难家庭。
本文发表于2017年10月10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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