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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放开,小区应成“特区”

(2015-08-31 21:50:28)
标签:

小区

停车费

上涨

经营方

停车场收费

分类: 2015独自飞舞

日前,广东省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正式放开,广州也随之跟进,位于淘金附近的某楼盘,停车费一夜之间从24小时停车16元,上涨到24小时停车115元,上涨了差不多7倍,引发各界关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大型商场的停车费并没有跟风上涨,有的甚至下调,乃至“零收费”。

同样是停车费放开,大型商场的停车费为什么没有应声上涨呢?原因无他,就是竞争。各商场之间形成的激烈竞争,促使他们要尽可能地改善各种服务,吸引客源,停车场服务也在其中。人们常说,市场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最佳手段,但这个例子也提醒我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是充分的市场竞争。

那么市场竞争不充分,或者存在垄断的情况下,价格放开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小区停车费径直上涨7倍就是一个反面典型。小区车位的经营方,实质上形成了“局部垄断”,也就是说,小区业主除了把车停在小区之外,别无选择。别处的车位费再便宜,也只能望“位”兴叹。买车就是图个方便,如果下班后还要四处晃晃悠悠找车位,不敢开回小区,那还买车干什么?可见,在小区停车费放开之后,小区业主对于车位经营方毫无博弈能力,只能是“我为鱼肉,人为刀俎”的结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毫无疑问,这是主流,是大势所趋。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事事撒手不管,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但不是全部手段。在什么条件下,政府不能轻易放手呢?显然,垄断的存在,是政府进行干预的条件之一。小区停车收费存在如此明显的垄断,政府不能说放开就放开了事。因此,停车收费放开,小区必须成为“特区”,政府不能一放了之,而是必须对于收费价格予以指导乃至限制。否则,小区停车场收费放开,将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社会公平。

当然,也有人可能会拿国际惯例说事。的确,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小区停车收费也非常昂贵,以此来抑制人们购车愿望,从而减轻交通压力。但那只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系统治理公共交通的措施之一,还有其他更为关键的措施。而在我国的许多地方,不是在源头上、整体上治理公共交通,在产业政策的层面,明明是很多地方政府把汽车制造业作为地方经济的支柱,想方设法地吸引人们购车。然后却在车的使用方面给消费者设置重重障碍。这样分裂的政策,无异于陷阱,诱使消费者购车,然后在车的使用中不断地付出代价,这对于缓解交通拥堵毫无作用。


本文发表于2015年8月18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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