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上下九步行街“走鬼”夜市在周末再度出现,导致现场交通瘫痪。不少商户和市民眼见向荔湾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无效,干脆直接反映至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处。于是韩志鹏与十多家媒体前来暗访,发现“走鬼”夜市街问题已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韩志鹏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根本改善,将启动问责机制直接问责区政府。对此,华林街道办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均表示,将加强对上下九夜市的整治。
摊贩与城管之间,孰是孰非,似乎已经变成一道世纪难题。一般来讲,舆论总是偏向于同情摊贩。但事情往往不那么简单,如果晚上去一下上面所说的上下九步行街附近,或者大中午在沙河服装批发市场走一遭,见识一下摆在马路中间的摊档,就会发自内心觉得城管的存在,还是很有必要的。进而为城管的工作不力而感到着急。
当然,事情还远远没有到“剧情翻转”的程度。对于城管这个职业和城管的执法行为风评不佳,肯定不完全是因为媒体“炒作”——这正是城管指责媒体,为自己开脱的最主要的理由——而是以大量的事实为基础,这些事实就是城管大量的不必要执法、不文明执法。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市民,到底是需要城管执法呢,还是不需要城管执法呢?我想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是:市民需要城管为市民执法。也就是说,城管的很多执法,并不是市民所需要的,而是服务于城市形象,服务于领导的政绩。所以这种执法很多时候并不为市民所认可。真正消除交通堵塞、噪音、污染的执法,公众其实岂止是认可,简直是迫切希望。
为领导执法,和为市民执法,纸上谈兵容易,但在现实中恐怕很难清楚地区分开来。不过我想仍然可以有一些相对明确的界限。比如市民的投诉,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照指标。市民投诉的次数比较多,就表明“走鬼”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交通,影响了当地居民和商户的生活和经营。该出手时就出手,这个时候,城管就要出手。如果城管的执法行为和市民的投诉形成积极、良性的互动,那么城管的形象,自然会大有改观。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应该就在这里!
但现在的问题是,市民的投诉,并不完全能得到城管的积极回应。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少商户和市民眼见向荔湾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无效,干脆直接反映至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处”。显然,之前市民遇到的问题,以及向城管的诉求,最终结果都没有达到市民的预期,于是就出现了“不找城管找委员”的事情。我不反对市民找政协委员解决问题,韩委员也尽其所能解决了一些问题。但这终归过于曲折,不如找城管直截了当。我想城管应当对此反思,因为这一类的事情,还是尽量不要惊动委员为好。
本文发表于2014年12月16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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