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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再向历史遗留问题

(2014-09-08 08:54:50)
标签:

遗留问题

历史

行政纠纷

诚信

地方政府

分类: 2014爱你一世
“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正在成为某些政府部门的无敌神器。近日,由广东高院和广东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发布的《2013年度广东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报告》披露,一些地方政府的诚信问题令人忧虑。有的决策前后矛盾自食其言,有的征地尚在商谈突然强拆,有的颁证之后自行撤销。更在甚者,有些地方政府由于种种原因,在行政执法中未能严格执行法律,为以后发生行政纠纷埋下了隐患。若干年后,当行政纠纷实际发生时,有些地方政府就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为由,要求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尊重历史”,给予宽容。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已经发生过的事情,都可以称为历史。2013年发生的事,称为历史也未尝不可,但历史跟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够画等号。历史确实给现实遗留了不少问题,这是因为数十年来,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过数次非常大的转变,政策、法律变动极大,执政理念和方式也有深刻的变化。正是由于这些剧烈的变动,引发了诸多矛盾,影响了许许多多个人的命运,有的人的利益因新旧交替而受了损害,而政策法律的前后不一或者之前的疏漏,也使得政府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困难重重,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事实表明,这些真正的历史遗留问题,尽管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但只要政府下决心去解决,绝大部分还是顺利解决了的。

  而当下,政策环境稳定,法律日趋健全,政策具有一致性和连续性,行政主体也非常明确,“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土壤已经不复存在。但为什么还是有一些政府部门拿“历史遗留问题”说事呢?显然,在利益驱动之下,一些政府部门的行政,往往越过法律,违规违法行政,损害民众利益。事后,又不愿意,也不敢承担责任,于是就拿出“历史遗留问题”做挡箭牌,有些问题才发生短短的一两年,也变成了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

  政府的职责,天然地就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因此政府必须率先恪守诚信,遵守各种社会规则,成为全社会的典范。如果政府不能够依法行政,不讲诚信,动不动就制造“历史遗留问题”,损害的不仅是部分当事人的利益,更严重的是会动摇全社会对于诚信、对于秩序、对于法律的信仰,从而行为失范,使得社会运行逐渐失序,成本日益高企,全体社会成员都要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

  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让那些不想负责任的部门和官员负起责任来。追究其党纪、政纪及至法律责任,让他们为不讲诚信,不依法行政付出代价。只有这样,他们就不敢向以后的历史遗留问题了。

 

本文发表于2014年9月2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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