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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奖励城管如何产生正能量?

(2013-09-29 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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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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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2013爱你一生
为激励各区(县级市)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从2012年4月开始,广州市开始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考评。市财政每年拿出2亿元作为“以奖代拨”奖励资金,10区2县级市根据考评成绩是否达标决定拨付数额。后因故暂停。近日,这一考评又重新启动,且考评标准有了一定的变化。

  “以奖代拨”是近年来各地政府在行政中开始采用的一种激励手段。应该说,在某些部门和某些工作上,采取这一办法,是一个有益的尝试。首先,“以奖代拨”的资金,来自原有的财政预算,只是改变了拨付原则,因此这一奖励,并不额外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也是“经济人”,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关键是如何合理地利用他们的利益诉求提高工作积极性。而“以奖代拨”,就是通过竞争,通过经济手段的刺激,让相关部门产生压力和动力,让工作做得好的部门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有助于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但“以奖代拨”要产生正能量,前提是奖励要产生合理的引导作用。如果引导不合理,则有可能产生“负能量”。那么对于城管工作而言,什么才是最大的正能量呢?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从表面上看,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就是城管工作最大的正能量。但联系现实想一想,似乎情形更为复杂。城市管理工作现在是一个备受社会瞩目的工作,之所以受瞩目,不是工作成绩突出,而是由于城管与摊贩不断的冲突,时时就把城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不仅影响城管部门的形象,更会影响到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减少乃至消除城管与摊贩的矛盾,我想这才是目前城管工作最大的正能量。

  我不赞成把城管与摊贩的矛盾一律归咎于城管的观点。那些无论青红皂白,见城管就批的人,我建议他开车白天去沙河大街溜一圈,见识一下摆在马路上的快餐档,我想他会意识到城管工作的重要性,也会意识到,摊贩过于自我的存在,会给城市交通造成多大的麻烦。但话又说回来,改善城管和摊贩的关系,还只能从城管自身先做起。因为政府是公共管理的主体,主体的改善,才能引发客体的良性互动。

  因此,2亿奖励必须在这个问题上进行合理的、有力的导向。如果只是把奖励标准定位于奖励城市市容表面上的整洁度、秩序度,而不对城市管理的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创新进行奖励,恐怕会引导城管用更为强硬的手段对付摊贩,难免会引导城管更多地“让相对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二者之间的冲突与矛盾更为激烈。这对于城管、对于摊贩、对于社会,都不是好事。因此,2亿奖励必须立足于淡化矛盾、消除矛盾,而不是相反。

 

 

本文发表于2013年8月27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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