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城市管理不能丧失公共立场

(2009-03-31 09:27:19)
标签:

杂谈

分类: 2009长长久久

   28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首次向市城管部门派驻治安民警。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绪要求派驻治安民警要严格依法履行公安职责,更好地快捷维护城管人员执法秩序,对城管人员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实现武汉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见3月29日《武汉晚报》)

   小摊贩的经营活动关系到为数不少的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而他们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又是极为轻微的。另一方面,他们的经营活动又为公众带来一定的便利。因此,民意并不是十分反感小摊贩的经营行为。

   而相对于公众的宽容,公共管理部门则对小摊小贩相当地严厉,这种严厉的态度反映在立法和执法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共管理部门治理力度之强与小摊贩对公共利益损害程度之弱形成强烈的反差,这使得公众更有理由相信,城管的行动更多地是在维护与领导政绩密切相关的城市形象。而从实际效果来看,城管部门对小摊贩的打击力度不能谓不强悍,但收效并不明显。因为事关根本的生计问题,即使风险再大,小摊贩们也只能是铤而走险。小摊贩的屡禁不止,所谓的“暴力抗法”,根源也就在这里。

   因此,对于小摊贩的治理,亟需改变思路。古今中外,没见过哪个城市对小摊贩要赶尽杀绝的。对于小摊小贩,多数国家的市政管理部门,无非就是宽容两个字。即使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对于某些人提出的限制摊贩的建议,市长也是坚决地予以否决。在宽容的前提下予以规范,是化解城管和小摊贩矛盾的不二法门。

   然而,武汉市让警察介入城管执法,无疑是在延袭和强化已经被现实证明问题多多的理念和手段。众所周知,警察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先验地将警察力量与城管部门捆绑在一起,只针对小摊贩的暴力抗法,而无视城管执法时大量的野蛮执法、暴力执法对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侵害,是对警力片面的滥用,也是一种不公平的执法。

   我想强调的是,对于小摊贩严厉管束的做法,既不符合城市的传统,也不符合当下绝大多数市民的利益和愿望,只能表明城市管理的立场已经与公共立场相背离。而警力介入,片面支持城管,更是将矛盾进一步激化,不仅进一步削弱了公众对城管部门的认同,更损害了包括公安部门在内的公共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本文发表于2009年3月30日《珠江晚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