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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
分类: 2007新气象 |
水是人类生命之源,这句广告词大家都耳熟能详。不幸的是,从明年开始,大家用水滋润自己生命的时候,就不得不惦量一下成本问题了。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日前表示,我国将在审核供水企业运营成本、强化成本约束基础上,适当提高城市供水价格。生命源头的价格上升了,人们生命的旺盛程度、生活的幸福程度是否会因此打些折扣?不得而知。
不过关于发改委,我倒是慢慢地看出了一些端倪,就是发改委与涨价两个字总是联系在一起。但凡发改委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总会带来关于涨价的消息。这也难怪,人家就是管这些事情的嘛。不过既然管涨价,也应该管降价。但是我们为什么从来没有听到过发改委宣布过降价的消息呢?难道涨价事关发展与改革,降价就不是发展与改革了?而且只要宣布涨价,总是理直气壮,有千万个板上钉钉的理由。以前好歹还讲究一下形式,开个听证会,这一次宣布水价调整,等于直接说涨价,听证会即使要开,恐怕作用也不大了。
当然即使开了听证会,也没有什么用处。对于发改委或其他有涨价冲动的部门宣称的涨价理由,老百姓虽然听着有些不靠谱,但也只有怀疑的份儿。假如在听证会上与这些部门理论起来,肯定会处于下风。原因很简单,有关部门可以拿出成套的数据来证明自己涨价的合法性,而代表公众的听证会代表则是两眼“蒙查查”,因为有关信息“养在深闺人未识”,深藏在有关部门的深宅大园中,寻常人等难得一见。在这样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选择性地使用信息,一会儿说亏损了,一会儿说成本提高了,一会儿说国际上价格上涨了,不一而足,无一不充分支持涨价。至于员工薪酬、实际利润、企业内部管理成本等信息,却讳莫如深。信息匮乏的公众很难有与他们博奕的能力。如此,即使不动用行政资源,仅凭着掌握的信息优势,这些部门与企业就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轻易地获得一场又一场涨价战斗的胜利。
但是存在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对于普通企业,公众并无获知其内部信息的奢望,大约也无获取人家商业机密的权力。但涨价需要发改委拍板的这些企业与部门,比如说此次涨价的水务部门,无一不是国字号,向公众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那么向公众公开信息,就是这些部门和企业的义务,也是公众的权利。这并不是我空口妄言,即将在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文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不仅政府要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也要公开。
我们都知道,这些国字号的企业与部门之所以一次次地“悍然涨价”,无非是凭借着垄断。信息公开,并不能撼动他们的垄断地位,只不过能够稍稍增加一些公众与他们博弈的能力。但残酷的现实是,公众要实现这点可怜的权利,恐怕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