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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不是过度格式化,而是格式化不够

(2006-06-23 13:30:10)
分类: 我的2006

近日,《东方早报》题为《论文过度格式化贻害学术发展》的文章,称打开“任何一本学术刊物,都会陷入标准‘格式’的汪洋大海,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就不说了,还充斥着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基金项目、收稿日期、作者简介等项目”。作者认为这种论文格式化最大的恶果是“学者应该秉持的‘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势必会面临‘全面格式化’的危险”,“对于创新思维是一种阉割”。作者还以民国学术大师为例,诘问:学术格式化之前,是否没有学术?http://www.dfdaily.com/dfchannels/pinglun/lunwenguodugeshihuayihaixueshufazhan/view

在笔者看来,问题没有那么严重。论文写出来不是为了藏于名山给作者孤芳自赏的,而是给别人看的,因此论文应当方便读者搜求检索。如今,随着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学术资源已经普遍电子信息化,读者通过网络可以方便的查找阅读。比起以前的手工检索,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论文过度格式化贻害学术发展》一文所列举的种种格式、标准的设置,实际上就是为了使论文能够科学合理地分类编目后收入数据库,成为电子资源,供读者检索阅读。对于研究学术的人来说,这是天大的好事,想想吧,打开电脑,点几下鼠标就能找到想要的资料,省了多少跑路的时间?少了多少翻检之劳?少看了多少图书管理员的白眼?当然对于论文的作者来说,肯定是要麻烦一些了,设置这些格式,是要费一些功夫。但相对于这样做带来的好处,我以为还是值得的。

至于论文的标准化、格式化会损害学术研究者的“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以及“创新思维”,我看更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事情。区区分类号、标志码等等能损害学术独立、思想自由吗?实际上,在当前的中国,对学术造成此种损害的是权力、是金钱、是体制,而不是规范、格式。

学术论文的规范化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防止学术造假。为此,标准的格式都要求论文有一个学术史的回顾,明确说明自己研究的课题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又在什么地方,在文中引用别人的学术观点也都应该清楚地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论文的原创性。但遗憾的是,这一防止学术造假行之有效的规范、格式国内刊物严格执行的不多,这也是学术界抄袭、剽窃大行其道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这个角度来讲,民国乃至之前学术大师的文章相当规范,他们对前人的研究成果非常尊重,凡有引用、参考,无不详细的注明。当然他们的论文没有分类号、标志码什么的,因为当时没有电子资源,自然用不着这样做了。

不错,《论文过度格式化贻害学术发展》一文正确地指出了目前学术期刊、研究机关论文审核中“唯格式主义”的倾向,但仔细想想,但是论文格式的错吗?

 

本文经删节后发表于《东方早报》,题为《不是过度,而是不够》:http://www.dfdaily.com/dfchannels/pinglun/bushiguodu-ershibugou/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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