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的打的按表计价实行了不到3个月,已是越来越难以进行了。虽然车上仍然贴着“不按表计价收费,罚款1000元”,虽然交管部门开始也曾穿便衣尝试过“钓鱼”抓现行(比较讨厌这一手,不光明正大),但还是没能阻止乘客打的讲价。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大概是,要求讲价的是顾客,希望多拉活的是司机,而要达到这个利益平衡点的比较合适的方式就是:讲价。
从大庆的消费水平和出租车起价来看,5元的起价费比较便宜,所以,在一个区内转悠,尤其是5元车程的花费,大多数人都不会在意,短途打的是极普遍的。但大庆又是个地域极其广大分散的城市,铁路线上属于大庆地区的火车站大概就有10多个,如果跨区打的,这里面的有效费用又比许多城市高得多。什么叫有效费用呢?就是你打的,沿途即使随意下车也还是在城区街道上,你不会远离生活区。但是在大庆则不成,如果你打的从让区去东风新村,或者去红岗区什么的,沿途突然有其它事需要下车,你就常常下不了,要么在油田公路上,要么在抽油机井旁,或者在立交桥下,你不得不再走很长的路到下一个居住区,这里的费用显然都用在了纯粹的“跑路”上了,实际等同于增加了额外的车费。如此看来,繁华城区每公里加1.6,到了野外或城间路,也如此,这就不合理了。在没有处理好城区和野外区域的收费界定的情况下,全程按城区情况收费,这能让人服气么?按表计价收费又怎么能进行得下去呢?
凡事都要顺应民意,民众还是习惯打的讲价,司机最终也能接受顾客讲价,这已反映出一种买卖双方的需求意向,也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现有交通管理体制的不足。
所以,打的讲价是民意,而不是民弊。不要把讲价看成是民众素养不够的“弊病”,而应该看到交通收费体制在“因城而异”方面所做工作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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