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前写的文章,自己已经没有备份了,幸好网上有转载,可以拷贝下来,纯粹为了保存。
| 可口可乐,你已经“江郎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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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alio.diy.zjip.com/ADSInfo/WorldADS/WorldPIC/0901.jpg 电视里又一个可口可乐的新广告,只见张惠妹领着众多活力四射的靓仔规妹边歌边舞,突然,音乐有了变化,一个非常熟悉的旋律从她的口中吐出: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这原本波澜壮阔的歌声,现在却甜美无比。我差点没晕倒。 身为广告人,我不得不注意这种现象。 可口可乐公司同期推出的4、5则广告片中,由张惠妹主演的、载歌载舞的广告片有三则。片子拍摄手法鲜辣、构思离奇,极尽煽动之能,把“新新人类”的叛逆情绪挑拨得恰到好处。想必大家都看到过A-mei的“面具篇”(雪碧广告),听到过她唱的“comecome给我感觉,给我给我真的感觉”——怎么样,你是否觉得有一股热气从脚底涌起,也要去扭着屁股、喝着雪碧“感觉”一回? 虽然嘴上不以为然。但暗地里必须承认,这几条广告拍得都相当有水准。毕竟,可口可乐公司的广告创意一向是大名鼎鼎的。 可口可乐,你有压力吗? 趁着1998年世界杯的热潮,娃哈哈突然推出了“非常可乐”,大声嚷嚷着“中国人自己的可乐”,并以振兴民族品牌为己任的决心,来取得国人的认同。广告攻势凶猛,大有与洋可乐一决雌雄之气概。 可是,巨人般的一对洋可乐兄弟,仿佛对“小弟弟”的挑衅不屑一顾,可口可乐公司的经理说,他们每年在世界各地都会碰到类似的“挑战”,而他们的真正对手是实力不相上下的百事可乐。所以,去年可乐广告的大舞台,只有非常可乐在孤单地表演。 说实话,好多人对非常可乐不看好,有人曾预言:“非常可乐——非死不可!” 问题是,一年来,非常可乐非但不“死”,而且活得非常滋润。据悉,去年销售10万吨非常RT乐的娃哈哈集团今年的计划是30万吨,市场份额有望从2%提升到3%左右。而与非常可乐同期踏足可乐领域的“难兄难弟”——汾煌可乐,其销售额也节节攀升、势头颇旺。 今年头两个季度,本土可乐兄弟的广告投入可谓“大手笔”——汾煌可乐的“成龙抬龙舟”刚完,便是非常可乐的“未来的可乐”和“自尊、自强的中国人”……反复轮播,仿佛置身于中国可乐的海洋出 去年保持沉默的洋可乐兄弟,今年好象有些被迫应战的味道,电视里“蹭、蹭”地冒出多个不同版本的精彩广告,播出范围之大、履盖之广令人咋舌,好象是把去年的广告费,累积到今年来用了。 娃哈哈老总宗庆后骄傲地透露,可口可乐已经在它中国市场最大对手的名单上,加大了“非常可乐”的名字;而在近期,可门可乐也开始对其封杀——由于非常可乐生产量不足,可口可乐公司已经通知为其提供瓶子的厂家不准与第二家发生供货关系。 这可不是可口可乐大哥的‘贯作派。以前,可口可乐公司除了赞助体育等公众活动外,是很少做电视广告的,更闻所末闻“封杀”之事。 可口可乐,难道真的有了压力? 太阳神之歌“抄”你没商量。 如果企业广告行为突然发生了变化,一定是企业对市场变化的一种新反应。也是企业对以往广告策略的新调整。这条广告前辈总结的规律,也许可以用来验证可口可乐的广告行为。只是,可口可乐的反应是否有些偏离常规,竟然在众目暌睽之下“抄袭”起太阳神的广告歌来我索性做厂个小小调查、问熟悉或陌生的朋友(年龄20—35岁),记得“太阳神之歌”否? 结果是:30人中有29人记得广告歌,25人能一字不漏地唱完歌曲。十年前的—首广告歌,在十年后居然还有如此的影响力,令我非常惊异。由此极其佩服可口可乐公司的良苦用心·:
用心之一,借“太阳神之歌”的高知名度与高影响力,术吸引曾经被此歌征服过的群众,最大限度地个取消费人群的认闹。 用心之二,进一步中国本土化的广告策略。“太阳神”是因内靠广告“旺”起来的企业典范,也是国人引以为傲的少数个十名牌之·、借用“太阳神之歌”,可以缩短国人与洋可乐,近段时期有些啦长的心理距离。 如此看来,可口可乐公司的“抄袭”确实非常高明。 只是这样的”抄袭”会不会侵权?太阳神会有什么反应呢? 1999年8月4日下午,太阳神集团召开新闻发市会,要求可口可乐公司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并称如在一个月内没有对方的回音,将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c http://palio.diy.zjip.com/ADSInfo/WorldADS/WorldPIC/0902.jpg 可口可乐广州公司赵彦红女土说,“雪碧”系列广告其中—个版本所用到的《日出》这首歌的版权、著作权均为张惠妹所在的台湾丰华唱片公司所拥有。遵循知识产权的—贯原则,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在与台湾丰华唱片公司签约时,就早已将有关知识产权条款列入其中,包括:丰华唱片公司允许我司使用该歌曲,如有‘切关于音乐、歌曲的知识产权的个议和纠纷,将由丰华唱片公司负责;因此,如有关方面对歌曲及旋律有疑问,应与丰华唱片公司交涉 这样看来,即使最后判定《日出》属于侵权,可口可乐公司也不会负太大的责任,还可以 享受到“太阳神之歌”的种种好处,真可谓“一举两得”。 可口可乐公司自进入中国十多年以来,凭其大手笔的体育和公益赞助活动、多彩的电视广告、精致的店头陈列、出跳的路牌及招贴等传播手段,全方位地传达其充满活力的美国式文化。虽说可口可乐由国内生产线灌装,但喝可口可乐的消费者打心底里认为它是美国货、洋品牌,甚至是西方生活方式的象征。这是可口可乐长期注重品牌形象塑造的结果。
但是,这一事件引发的、不利于可口可乐公司的因素有两个:
一是对可口可乐品牌的伤害。因为公众听到广告歌的第一联想便是“太阳神”——这个记忆中根深蒂固的品牌。可口可乐是国际大品牌,而太阳神再有名也只是一个本土品牌,脑海里是太阳神、眼睛里却是可口可乐,两个不同层次的品牌形象同时出现 在公众面前,不是拾高了太阳神的品牌形象,就是降低了可口可乐的品牌形象。 二是可口可乐公司创意缺乏的印象。公众会对这个“抄袭”现象,感到不解和疑惑(也许这是唱片公司的责任,但公众面对的还是可口可乐)。对一些中小企业而言,因为缺少实力购买好创意而“抄袭”人家的广告,除了怒其不争之外,只有无奈,可口可乐,完全有能力雇佣国际一流人才做出杰出创意的著名跨国公司,居然也来“抄袭”一回——而且是“抄袭”中国的品脾广告,就有点匪夷所思了,给人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可口可乐已经江郎才尽。 也许,我的这些担忧是多余的,也许,这只是可口可乐广告战略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小战术而已。但说回来,这即使是不经意的一个“小小错误”,也还不至于影响可口可乐进入中国十几年积累下来的美好形象,但若类似的“小小错误”,不经意地犯多了,就有可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了,那时,再看鄙人的担忧就显得不多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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