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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教”略说(旧文)

(2008-12-06 15:23:01)
标签:

宗教观

判教思路

文化

分类: 观虚斋书摘

 

现代的修行者,获取灵修资讯的渠道更丰富,他们可以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来取舍和决择自己的修道方向。然而也正由于此,面对日益增长的各派传统和诸家学说,人们的选择更趋多样化,各执己见而难以取得统一,使行人决择正见更加困难。首先是各大宗教传统之间的高低正邪之争,其次是同一宗教传统内不同派系的正统之争,再次是传统教派与现代新兴教派的异同之争等等。比如传统的佛道之争,佛教内部的大小乘、显密教、中观与唯识、难行道与易行道等争论,传统佛教与奥修等现代大师之争等,都是网上论坛常见的。争论的对象主要关系到各种教法的“解脱的目标”、“修行的方法”和“理论的基础”等方面存在的差异。

对我来说,我不执着于任何传统,平视诸教,不预先设定任何可以视为天经地义的教条或判断标准,我只是追求宇宙和生命的客观的、统一的真理,任何宗教或教法都试图趋向“法的统一真理”而可能成为这一客观真理的一种体现,然而一旦成形为一种传统,就只是一种真理的表现形式而不是客观的真理本身,整体的真理本身是超越于任何语言和表述的,因而各种宗教自身的真理形式是主观的。能否通过真理的主观形式而趋于客观真理本身,则不取决于宗教传统,而取决于这种传统的追随者能否自觉地从主观化的“形式真理”达到客观化的“内容真理”。并不能简单地说信奉某一种宗教就能得到究竟的真理,而是要看信奉某一种宗教的人本身能否从知识的层面进入到素质的层面,从宗教的形式进入到宗教的本质。只有具备“客观素质”的人才能达成“客观宗教”,一个只具备“主观素质”的人无论信奉何种宗教都只能得到他自己的“主观宗教”。

尽管如此,一个人最后总会形成自己的“判教体系”,对人类历史上的各大宗教传统作出自己的取舍与判别。我虽不执于任何宗教传统,但相对而言,在各大宗教传统中我比较倾向于佛教,即我认为佛教最接近于“客观宗教”的标准;在佛教中我比较倾向于禅宗,即我认为禅宗最接近于佛教的本质。在我的学术研究方面,我主要包括以内丹学为中心的道教研究和以禅宗为中心的佛教研究。道教的精华在内丹,内丹学包含有色身修炼的最高的艺术;佛教的精华在禅宗,禅宗包含有心性修养的最高艺术,这两者就是“性命双修”的生命最高艺术。以禅宗的当下顿悟、如如解脱的心法,作为沟通统一佛教大小、性相和显密的法眼与宗镜。佛教密宗同时包含内丹学的色身气脉修法和禅宗的心法解脱(大圆满),是我研究禅宗与丹道的最重要的参考。奥修、葛吉夫、美赫巴巴、克里希那穆尔提(注一)等现代大师的教法,则是我认为的能够体现客观宗教真理的现代表现形式。

所谓的研究,实际上就是你自己的理论上的领悟和修行上的体验投射到你的研究对象上去,在你没有达成客观宗教真理并成为其体现者之前,完全客观的研究事实上并不可能,一切研究就是你本身的反映。

注一:关于克里希那穆提,我后来对他有些新的看法。详见

http://blog.heshang.net/html/92/7192-6426.html

注二:此文原作于2003年7月3日,并载于《探寻生命的奥秘》第287页。因与最近发的日志相关,特重发于此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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