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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彻底干净的打掉黑社会的狗头军师

(2009-12-15 09:55:56)
标签:

法律

狗头军师

黑社会

律师

赵长青

李庄

打黑

杂谈

分类: 试释时事

(感谢博乐将此文推荐到新浪“草根名博”首页)

  重庆打黑之初,上面风雷滚滚,底下叫好一片。“快抓、快审、快杀”似乎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然而偏有一些不识时务不顾大局不明大体的律师,要给黑社会辩护。75岁高龄的刑法专家赵长青教授,为黑社会老大黎强辩护,被斥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老狗”、“赵狗”。“先斩周立太(另一“黑社会”李志刚的辩护律师),后灭赵长青”的檄文响遍网络。

    那个时候我也不谙世事,被这些黑社会的狗头军师和所谓“罪疑从无”的理念所蒙蔽,一时猪油蒙了心,居然写出一篇《黑社会的狗头军师是法治的英雄》,为这些狗们唱赞歌。编辑又被我所蒙骗,居然给我置了顶。当时就有正义的人士操着很通俗的语言来训导我,我还顽固不化,把这些训导的语言全给删了(并非反对批评,只因太过通俗,担心影响少儿)。现在想找也找不着了,真是天王圣明,臣罪当诛。不过大意我是明白的,其中有一个大概是(不宜之处以××代替,但愿无害文意):

   “你这个××的,真××的××!那些黑社会在杀人放火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法律?现在抓起来了,还听他辩护什么,应该千刀万剐!如果因为律师辩护就把他们的罪给辩轻了,那你这个××的良心能安吗?对于这种×××××××的人,就该剥夺他们的辩护权又怎么样?那些给他们辩护的,全是××的,也应该全干掉!社会进步,不是你这种××说了算的!”

    现在想来,这真是英明慷慨悲歌之士,见识远在我之上一千米(或一千年)左右。我就是糊涂,以为如果罪证确凿,就不怕狗头军师们辩护,所以不用担心把他们罪辩轻了。而这位大侠却一眼看透本质,先指出那些人就是该千刀万剐,然后律师有可能辩的让咱们剐不掉他。看来,他说的更对些。

    除了这种通俗的,当时还有一种很文明很法治的声音,说要把这些律师“绳之以法”。看来不需要靠那些狗头军师,中国的民众已经很有法治意识了,“先斩周立太,后灭赵长青”毕竟有点不是味,所以要“绳之以法”。

    果然“绳之以法”了。北京辩护律师李庄,12月12日在京被采取强制措施,12月13日即被批捕,12月14日主流媒体即播发了系统而且长篇的报道。这个报道,可读性非常之强,共分为“教唆利诱、无良律师儿戏法律”“远方呼唤、重庆人傻钱多快来”“肆无忌惮、多行不义自投法网”三个部分,文采飞扬,说这小子混迹律师界十余年,因敢于叫板司法机关而小有名气……等等。文章的最后,一针见血的指出:
   此时,不知深陷囹圄的李庄作何感想,或许他正用忏悔的内心一次次向包括北京律师在内的全国所有的律师发出这样的感慨:重庆不欢迎无良律师!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李庄现象’不绝于耳,其危害性小可以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可以说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我们的党和国家也将为这些‘李庄门’所造成的政治、经济、社会成本‘买单’。愿所有为法律现代化而奋斗的法律人,始终秉性法律人尊崇公平正义的性格,成为神圣法律的捍卫者!”

    本人的水平是非常非常有限的。如果靠我这种水平,要写出这么一篇光辉的报道,搜集、整理、汇编、定稿,想来要组成一个团队干上一个星期,而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一夜就把他整的这么激情这么生动,说明中国的法治和文化都在进步。而且李庄刚刚进去,就已经定性为一种“现象”一种“门”了,“现象”和“门”,当然不能是一个。

    “重庆不欢迎无良律师”的口号,把狗头军师们吓怕了。代理有多起重庆涉黑案件的北京炜衡律师事所务,在14日上午紧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在涉黑辩护中应如何防范风险。很多代理律师表示“压力很大”。其实,重庆市司法局在9月8日专门发文,要求办理涉黑案件的律师,需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要求相关律师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泄密,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报告,等等。只是这些狗头军师们太不把文局长干过的局当回事了而已,活该。

    狗头军师们害怕,反衬出打狗队的力量。只有把这些狗头军师们打掉,我们才能想打黑就打黑,想黑打就黑打。为此,我一边反思错误,一边加强学习。我不是法律人,不是神圣法律的捍卫者,我绝不给“李庄门”买单。和大家一起喊:

    坚决彻底干净的打掉黑社会的狗头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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