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债被击毙,兰州警方赔偿家属80万
(2010-03-14 2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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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春讨债被击毙张凤林姜伟兰州市公安局郝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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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父亲讨债被击毙后,姜云春的儿子姜伟先后向兰州市中级法院、甘肃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但都被驳回。他向兰州市检察院提出控告,也一直没有下文。无奈,他向兰州市公安局的上级甘肃省公安厅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确认兰州市公安局开枪行为的违法性,结果是不予受理。
6年来,姜伟多次在兰州北京之间上#访,因此还被拘留过,但讨债被击毙事件一直无人管。指挥击毙事件的兰州市公安局局长姚远不但没有受到任何问责,反而提升为甘肃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讨债被击毙”案件发生后,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多名专家教授表示支持姜伟依法维权。“警察开枪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性质,但在此事件中,兰州警方在没有判明情况和情况并不紧急的前提下开枪,违反了《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器械武器使用条例》,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涉嫌滥用职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王革峰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姜云春讨债被击毙事件发生后,姜伟曾向兰州警方提出十大疑问,但警方闭口不谈。这十大疑问是:
二、讨债人姜云春本人有没有向兰州警方声称自己有爆炸装置?有没有当着警察的面说过,如果欠债人张凤林不给钱就要和他同归于尽?
三、兰州警方在“行动”前是否掌握讨债人姜云春的个人情况、纠纷原因、最近行为等信息?掌握了多少?通过什么渠道掌握的?这些信息是否准确?
四、在8个多小时的“对抗”中,兰州警方为什么不与讨债人姜云春的家属联系,向其家属了解情况?
五、兰州警方接到报案后,是否想到姜云春身上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爆炸物?是否想到欠债人张凤林有可能是想借警察之手赶走讨债人?
六、兰州警方是否想到,如果讨债人姜云春真有可能采取所谓的“极端行为”,那么他的“行为”针对的是谁?
七、兰州警方是否分析过,讨债人姜云春在要回1万元钱、自愿离开所谓的“人质”所在的503室后,“危险”是否还存在?有多大?除了“击毙”外还有没有其他解决方案?
八、兰州警方在向讨债人姜云春喊话时为什么不喊其名字,为什么不说“你已被警察包围”,喊话时为什么不使用高音喇叭?
九、兰州警方在击毙讨债人姜云春后,为什么不及时公开姜云春身上是否有爆炸物?为什么不让家属看录像?
十、现场担任总指挥并下达“击毙”命令的,是不是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兰州市公安局局长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