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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被疑屈打成招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一直认为,呼格吉勒图的那些供述是受到刑讯逼供、诱供甚至可能是警方无中生有写在笔录中的。
李三仁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
曾和呼格吉勒图在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关了一夜的闫峰说,案发当晚呼格吉勒图就在他隔壁的一间房子里接受审讯,当时他听到桌椅挪动的声音,还听见呼格吉勒图在喊叫。第二天上午,他看到呼格吉勒图蹲在地上,双手被背铐在暖气片上,头上还戴着头盔(为防止嫌疑人撞墙自残)。
一审被判死刑后,呼格吉勒图认为自己“没有杀人动机”,提出上诉。二审的时候,他说:“我不怕死,但要死得明白。”
十多天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这份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的犯罪事实仅有155字:
“呼格吉勒图于1996年4月9日晚8时40分许,酒后窜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诺和木勒大街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探后,遂闯入女厕所内,对杨某某采用威胁、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将其拖到隔墙上,扒开衣、裤进行流氓猥亵。后听到外面有动静,便逃离现场。杨某某因其扼颈窒息而当场死亡。”法院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很快,李三仁一家收到辖区派出所送来的一张收尸“通知”,说他的儿子已经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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