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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的教训:地震后须防大的余震

(2008-06-10 15:47:03)
标签:

汶川

地震

杂谈

分类: 观天下

根据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的资料——

1976年11月15日、1977年5月12日和11月27日

天津市宁河6.9级、6.3级和5.5级地震 

 

   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级主震后,在唐山震区西南段,即天津市宁河地区先后发生了三次5级以上强余震。

   1976年11月15日在天津市宁河发生6.9级地震,继唐山7.8级地震后再次造成严重震害。该次地震损坏房屋1000余间。仅天津市第二毛纺厂三层楼厂房倒塌就压死12人、伤7人。总经济损失和伤亡人数包含在唐山地震震害统计中,无单独统计数字。

   1977年5月12日在天津市宁河发生了6.3级地震。在这次地震中,百余间旧存危房倒塌,数百户房屋出现裂缝,30余人受伤,但无人死亡。

   1977年11月27日在天津市宁河又发生5.5级地震,没有造成伤亡和破坏。上述三次地震之后,天津市地震局、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河北省地震局、唐山地震工作队等单位分别进行过宏观考察。

    对于宁河5.5级地震,天津市地震局分析预报室在一次有各区县地办参加的会商会上,对于震情判断作出了比较符合实际的估计。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河北省地震局也都有较好的判断意见。(其他内容详见http://data.earthquake.cn/data/zhenli/liuying/zhenli/html/zhenli021.htm

   因此,汶川5.12地震后的形势不容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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