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随笔 |
首先我得声明,记者队伍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脑力劳动者。他们以天下为己任,倾听民间的呼声,揭恶扬善,奉献着自己的汗水甚至生命。但以我在记者圈里的所见所闻,我又不得不拿起笔来,为网友朋友们展示关于这个职业的另一些秘密。
现有很多人都知道记者发稿要收“红包”。其实,在我刚当上记者时,情况并非如此。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十五年前,我去参加一个外地企业的活动,与一位《人民日报》的老记者同住一个房间。晚上躺在床上聊天,他讲了自己写出几篇较有影响的报道的全过程,接着谆谆告诫我,不要贪图被采访对象的财物,拿人者手短,到写作必然受此影响,你的报道就不会客观、公正、有分量。那时我们所读的新闻书籍中还提到“党性”和“人民性”,我想,即使我没那么高尚,至少我的报道中应讲点良心吧。但我的美好初衷很快就被现实击碎了。当时我的工资是二、三百块钱,还要负担家庭生计,耳旁听的都是“万元户”如何如何,人人都希望生活得更好些,有机会为什么要放弃呢?更何况,我所采访的对象都是轻工企业,他们在京开一次新产品发布会,前往的记者每人必送一件生活用品:什么台灯啦、电烫斗啦、服装啦、餐具茶具等等,之后就是鸡鸭鱼肉,猛撮一顿。宴罢打道回府,有的企业还派专车送行。久而久之,对此一套我已见怪不怪,给东西就拿,绝不脸红。有一回,我参加一个小食品厂的活动,会后每人抱了一个紫铜火锅回家,上面还绑着一盒糕点,再加上自己包,乱七八糟地一直抵到下巴颏,告别时只好用双腿微曲来表示谢意,非常狼狈。还有一次,石狮一家服装厂进京办展销,新闻发布会上给每个记者一身女式套装、一个罩杯和一条女式内裤。当时我尚孑然一身,感到十分尴尬,就问主办者,能不能给我换一套男装?人家为难地说,我们厂专做女装,你就送给女朋友吧?周围的熟人都起哄,我也只好不吭声了。我们圈子里有一位“飞行记者”,为了多领礼品,一天能赶三、四个会,堂皇地拎着这家企业的礼品参加另一家企业的会,有时到了饭口,人家怎么挽留也无济于事,他总是编出类似“回报社发稿”的话去脱身,主办者还以为没招待好记者生气了呢!尽管一些报社也规定了“礼品要上交”,但记者或直接回家,或把礼品藏在一个地方(如寄存在某处),总而言之终于将东西扛回家为止。
慢慢地,企业送东西感到为难了:送一般的日用品,记者家里什么都有了。怎么办?干脆送钱。按记者所在的媒体重要性的不同,把钱分成若干份,每份钱数稍有差异,装进信封,待记者签到时发出。而且记者因为吃饭的次数太多了,开始挑选就餐的地方,企业方面便小心地打听,同时征询熟悉的记者的意见。为了保证最高的见报率,许多企业加强了宣传部门的力量,选择一些主要报刊、电台、电视台的记者,每次活动固定邀请这些人。从记者这方面看,跑经济的记者逐渐摸透了企业的需求,积攒了与之打交道的经验,就开始主动出击,参与谋划。比如,我去过一家外地企业采访,和企业老总、办公室主任等都十分熟悉了,就提出邀请北京更多的大媒体记者一起来报道采访。对方一听,当然喜出望外,彼此再敲定好总体的费用,包括旅费、住宿甚至逛名胜等方案。回京后,我就向熟悉的各媒体哥们儿姐们儿一打招呼,约好时间,“北京记者团”就浩浩荡荡出发了。这个团常常所向披靡,铁路、民航不敢惹,到了地方,一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都来了,一般县委、地市一级的领导肯定是一把手亲自迎接,企业老总眉开眼笑,记者们拿到了“稿费”,皆大欢喜。日子一长,记者圈子里的一个个小团体就形成了,其中一个联系好了企业,大家定时出发,每次基本都是这些人,越来越紧密,彼此心照不宣。当然,“穴头”一定要与大伙同甘共苦,自己别太黑,否则一旦内情暴露,就有被开除“团籍”的危险,而且新闻界消息走得快,“自私”的人谁都不会拉你入伙,断了财路,这可得不偿失,占小便宜吃大亏。一般奔赴外地,除所有吃住行全由企业包办之外,现金都在每人500 元以上,1000元的时候比较多,有时会更多。我认识的一位记者后来“翻了船”(因经济问题犯了案),他交待,有个企业一次送了他一套山水音响。
九十年代,我所在的“记者团”跑了不少企业。以我的了解,北京的“记者团”有许多,纷纷都朝外地跑,并且参加的人员也越来越复杂。开始,有的记者扭扭捏捏地找“穴头”,问能不能带自己的女友去外地(当然费用由企业出),“记者团”里经过争论,答应了请求,大家一起瞒着企业,对人家介绍说她是某某报的,没带名片。再发展一步,“记者团”里的某人会引荐一位新人(女性)入伙,担保不出问题。到了企业,他就以各种借口要求单独一个房间,夜深人静时有人发现那位女士钻进了某人的单间。大家这时才恍然大悟。
各省几乎都跑遍了,出差的劲头儿就逐渐衰退,加上许多外地企业都想把产品打进北京市场,于是一个新的行当产生了——承办发布会。我和我周围的许多资深记者都承办过企业的各种会,举办的地点上至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政协礼堂,中至五星级饭店,下至一个个名不见经传的饭馆餐厅,贵宾里有高层官员、名人遗孀、歌星、影星,谈话、授奖、照相、留下墨宝……当然中心任务不会忘,就是给各位记者哥们姐们分发新闻稿和“车马费”,最后自己朝企业要一笔辛苦钱。再后来,哥们姐们连参加会的劲头儿都没有了,组织会议也越来越难,“穴头”们就采取邮寄、传真新闻通稿,见报后付钱的方法,不过主要的媒体必须先递“红包”,而且还要向企业打好“预防针”:能不能发可保不齐啊,就看头儿能不能通过了!……
但我从始至终自认为良心还在,我从来没有因为收了谁的钱,就把孬的说成好的,或把没有的写成已经存在的。我与年轻的记者一起下企业,当他们毫不掩饰地向企业要产品时,我只感到脸上发烧,觉得人家连带我一块都看瘪了。我作为新闻界策划人经常参加企业的市场推广或发布会筹备会议,当我听到企业谈及如何如何用多少资金来安排哪些媒体发稿时,他们谈的好象不是非常严肃、非常高尚的新闻事业,而似乎是把货批给哪些个体户一样;并且他们也没有把当“穴头”的我看成为一名记者,而是一位中间商、经纪人。每当此时,我的心里就会长久地漾起一股“难言之隐”,无论什么名酒名汤也洗刷不去。我不清楚自己究竟属于什么样的身份,我成了介乎于几个行业之间的“多余人”。这恐怕也是我后来决意离开新闻界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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