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丢肾人”偏向性报道害死人
安徽宿州男子刘永伟因车祸受伤,转院到徐州市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捡回一条性命。可其后,却有了“丢肾风波”。他的右肾其后在多家医院检查不见了。最初的媒体报道暗示他的肾被偷了。现在再经南京军区总医院检查显示,右肾并没有丢失,只是外伤性移位、变形、萎缩了。如果刘永伟不同意此检查结果很简单,可以再找一家医院检查一次。
刘永伟当时伤情十分严重,肝肾等器官从腹腔挤进胸腔。主治医生胡波做了8小时的手术,其手术难度可想而知。现在看来,刘永伟肝肾放回原位时还是出了差错,让他的右肾实际未正常归位,便产生了严重问题。但从常理判断,那么大的伤情与普通外科手术不是一回事,应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或易出错的因素。对此,医患双方都应当有所谅解。刘永伟一方,右肾从此报废了毕竟是天大的事。但他应当明白,起因是严重车祸。若只是纠缠医院,便找错了方向。医院虽然手术有错失,可当时毕竟是以救命为第一原则,你的命被救回来了,医院的功劳是第一位的。医院方需要检讨的是毕竟有过失。这样的手术,病患的肾如果原本可以挽回,那就应当理解刘永伟的苦痛,道歉与适当的补偿,也在情理之中。
这事再回给头来看媒体的最初报道,也存在严重的瑕疵。报道没有完全将事件的整体说个清楚,有些关键问题上含糊其辞,而只是将责任直接指向医院,甚至暗示医院有偷肾嫌疑,那就不是严肃的可信报道。
这事的关键实际在于刘永伟遭遇车祸后,肇事车主也是穷苦人,可以提供的赔偿有限。反正车祸一事细节不是很清晰,或许刘永伟也因车祸要负一定的责任,甚至是主要责任。而医院毕竟有钱,有一定的赔偿能力。如果能迫使医院做出巨额赔偿,对刘永伟是解决了重大经济难题。可问题的解决方向绝不能哪儿有钱就找哪儿。那样的话,社会基本规则与基本伦理道德都会遭受挑战。我们要理解刘永伟作为弱者的苦痛,但也不可忽视医院方面所受到的委屈。医疗系统这些年由于过度医疗、虚假医疗遭致社会诟病,但刘永伟那台手术,则不是这一问题。因此,徐州市医学院附属医院与主治医生胡波有理由为此心凉凉。因为媒体偏向性报道产生对他们完全不利的后果。有人甚至在网上叫嚣“杀医生全家,炸医院。”这在任何国家,都是说不通的事。
针对这场纠纷,徐州卫计委建议刘永伟可以起诉医院是理性的建议。既然双方为此很纠结,矛盾难以调和,找法院做一个判决,是适当的。
这事的另一角度,要回到大病医保上来思考。如果有完善的大病医保制度,刘永伟遭遇到的不幸可以由大病医保体系解决,那他也用不着继续与医院如此缠斗。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之逐。刘永伟的后续治疗,需要的费用极其昂贵。没有出处,就只好巴拉上医院。而从严格意义上的医疗事故来鉴定,这恐怕很难说是真正的医疗事故,故而让医院方面担责,也说不过去。不然,医院再碰到这样的病人不积极施救,对社会的伤害更大。正像彭宇案一样。彭宇等做好事被迫赔钱,直接的结果就是许多人看见老人倒地躲着走。中国有许多重大医患纠纷有着无大病医保的深层问题,这才是社会必须关注并积极解决的着力点。大病医保国家正在推进,到2017年才能比较完善。那在这前,难免有些重大疾病就给一些人遇上了。有些病例比较特殊,也引发一些社会问题,是不是可以先行照顾,并以此为大病医保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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