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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普及,都是最根本的

(2011-04-21 09:34:28)
标签:

法律

普及

文化

婚姻

重婚

杂谈

分类: 心底话语

看到这样一个案例,是说一个女人和她的两个丈夫……

 

这个女人,今年三十多岁,家是云南的,因为家里穷外出,来到了山东。后来经人介绍,与一位姓赵的结婚。赵在外打工,不回家,女的就经常与外人说话,一个人感觉闷。赵的哥不愿意,就揍她。这样,她感觉在这个家没有意思,给赵打电话,赵显然在外打工接电话也不方便,一年才回家一趟。后来他们有一个孩子,可女人还是感觉没有意思。她和这个男人结婚的时候,她是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的,是介绍的人给她出的主意,用的是假名。结婚证是用的其他方法办理的。

 

后来,女人实在感觉没意思,加上赵的哥不断的因她和外人说话打她,她索性出走了。走了之后,开始打工,后来在出租车上,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他们算是自由恋爱的吧,这样,经过八个月的恋爱,他们结婚了。这次结婚,是从云南家中寄来的身份证和户口,他们领了结婚证。

 

现在,这个女人已经怀孕了。原来的丈夫及哥嫂不愿意,非让她回来,可她说,我现在已经结婚了,就是不再回那个家了。那个有什么也没给我,只知道揍我。可那家人说,我们有结婚证,你没离婚就又结婚,这是犯法。可这个女的说,我和你的结婚,我没有身份证,也没户口,那是没用的。她的确没有文化,法律更不懂得。在现场,她只说,我知道我自己谈的爱人我喜欢。

 

法律工作人员,在这样的问题上,简单的说,你这是犯罪,又说她责任男人,若结婚前你也知道,同样是犯罪。并说,重婚罪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要判三年以上,六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女的说,这个我不懂,我只知道我不愿意回到那个家了,在那儿,他们能揍死我,我都见不到爹妈了。就是判刑,我还是愿意现在的婚姻。

 

看到这儿,我感觉,法律的普及很重要。法律的普及,是在文化的基础之上。这个女的根本不认字,谈何法律呢。她只是用直观的感觉来感受。可,那个男的家中的所为,是不是也违法呢。他们的婚姻登记是不是合法呢。若不合法,现在的登记结婚是不是又能构成重婚罪呢。

 

所以,一个事物不是简单的。作为法律工作者,这样简单直观地说,好像是吓唬人,这样是不好的。从这件事和一些事,可以看到,我国国民的文化水平,有些还是很低下的,法律知识,就难得普及了。

 

我倒是同情这个女的,因为,她是在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又被他人操作才有的第一次婚姻。且,那个男的已经年龄很大了,肯定也有些问题。结婚,不是在两个人明了的情形下,自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加上,他们的结婚登记是不是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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