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案件的感受
(2011-06-30 08:55:12)
标签:
韩群凤江苏遗弃残疾女孩法律社会资助社会责任杂谈 |
分类: 心底话语 |
放弃了体面的工作,悉心照顾两个脑瘫的儿子13年,然而面对两个病情日益加重的儿子和被拖累掏空的家庭,母亲韩群凤最终走向绝望,她选择了将儿子溺毙,然后自杀。却不料自己被救活,如今她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以及难以逾越的心理阴影。6月2日,韩群凤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群凤有期徒刑5年,驳回韩群凤辩护人缓刑要求。
这个案件的背后,有做妈妈为病残儿子的操心和付出,也有他们对儿子病治好的绝望,更有她已经对生活失去了所有的动力,所以,她选择了这样的行为,其实,她自己也是不想活的。面对宣判,她没有丝毫的紧张,给她怎样的判决,她都会接受的。是,世上很多很多人同情她,好多人联名让法院再轻此判。这案件的背后,说明了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注还是不够的。社会在这个问题上是有责任的。
另一个案件,是江苏的一个十岁女孩状告她的爸爸,致使她爸爸入狱。事情是这样的,在她两岁的时候,被一辆车压,伤很重,生命都有危险,最后在江苏省儿童医院的抢救下,她保住了生命,做了一条腿的截肢手术。在这个过程中,肇事司机无力给出应该给的费用,而女孩的家庭只有爸爸一个人打零工,每月千元左右。他们找过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以他没领孩子做病残等级鉴定为由,就停止了这个案件的处理,司机也没给家人多少钱。女孩爸妈感觉,这孩子以后怎么办呢,伤口感染了,他们都无钱来医,别说今后了,他们越想越害怕,无奈之下,他们选取了一个放弃的行为。八年之后,女孩一直在福利院长大,并上了学。孩子慢慢大了,懂了一些事,现在,她上告她的爸爸,致使爸爸已经入狱。可爸爸说,就是这样,我的心也安稳些,因为,这样的结果是最好的。若是领她回了家,也许她早就没命了。妈妈说,真的我们带回家了,能有谁知道她的情况,又有谁能帮助她呢。现在,这个案件还没处理呢……
这个案件,也说明了很多问题,首先公安部门应当对于案件给予一个适当的处理,然后,应当获得社会的一些帮助。因为,孩子毕竟没了一条腿。同样也是,一个家庭来承担这样的孩子扶养,是没有能力的。这也不是爸爸妈妈狠心,若是爸爸妈妈做了的事,是无奈。中国好多事都是这样,非让人逼到了绝路上,才有了相对好一些的结果,为什么在事情的开始就给人一些好的希望呢。
残疾人和社会的关联,这代表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中国在这方面做得很差,尤其是一些单位和部门,总是高高在上,用一些所谓的条文在做工作,其实是不做。这让当事人很畏难的。我们的社会,应当在这些方面,多给人一些关爱,有了事情,能从人性化的关爱入手,让人在困苦中走出来,看到阳光。不是这样,看看这个女孩告她的爸爸,女孩对爸爸妈妈也只有恨了。其实,她的生命,恰恰是爸爸妈妈用这样的“违法行为”换取来的。当她再大些,再来感受这个问题,会有所醒悟吗?
我还想,这个女孩这么小,能懂得上告吗?这是不是有当地的福利院的所为,用女孩的名誉呢……
我们不赞成这些案件中大人的所为,但是,我们必须正视事情的发展结果,也必须看到,社会在这方面是应当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不是这样,家人是无能为力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