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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的文,妙笔生花!

(2010-08-24 19:38:43)
标签:

友谊纯美

久长

才华

想念

喜欢灵性

珍贵

杂谈

分类: 心底话语

见到网上好朋友的文,真好!妙笔生花。

 

和好朋友相识,也是我们玩联众扑克的时候,距今有五年多了吧,玩着,我们就聊起了天,聊得挺投机的,我们也就成了好朋友,真快啊,又过了这些年。

 

朋友说话一出口,就给我一个灵性的感觉,我也知道,她是一个小女孩儿,我最喜欢的,是从她出口的语言中,感觉到的她的思维和文笔。

 

她是学习中文的,本来,是一位学校的老师,应该说,这工作也不错,至少是我在有着理想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一个职业,尽管,我一生也没做了,但是,这依然是我最喜欢的职业。她做得好好的,可是,就是不想做了,离开了浙江,美丽的海边,只身一人来到了北京,就是她在北京的时候,我们相识的(网上相识)。前几年,一旦相识,我就愿意告诉朋友,去写博客吧,她说,好啊,后来,她就申请了博客,但是,一直写得很少。这,并不妨碍我对友的认识。

 

记得,有几个夜晚,我们都聊到了很晚很晚,是因为,她遇到了一些工作和人生过程中的问题。我鼓励她,也没有理由不相信她,会好的,因为,她的文笔,总透露着一个女孩少有的那种思维的深刻和彩的清澈。其中,我们还交流了一些计算机使用的问题。

 

在这期间,她给过我她写的文,真美啊!我一直喜欢那种很清秀的文笔,且文字中,隐含着一种人生最深的追求,她的文是这样的。写过海边的贝壳……当时,还应聘了几家报社,至今,我是感觉,她是很有才华的。可惜啊,今天有权利选择用人的人,都是什么眼光呢?最终,没有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在北京拼打了几年,又回到了浙江家乡……

 

她的年龄不算太大,可也早过了出嫁的年龄,后来,她有了心爱的人,结婚了,那个时候,她给我发过照片,至今我还收藏着,有时,就会去看看……

 

刚刚看到她的文,又引起了我对她的想念,写上几笔,以了心中想念之情……

 

人与人的情感,我总以为,那种很纯洁着的,很美,不论与谁。我的一些好朋友,多是这样的,友谊很纯洁,可称忘年交了……生活中,有这样的一些人与人的交流,很轻松,也美好。要好的朋友,不必非要天天见面,也许好久都不会见(我依然说的是网上),但是,心中会有,这种自然的情感,真的是很珍贵的……

 

下面是我刚刚看到的她的文……

   

     体面的居住

 

马丁·路德金说:“I have a dream。”他的梦想是反抗种族隔离、反抗种族歧视,并以生命践行这个梦想。

我妈妈也有一个梦想,她的梦想是有一个大客厅,可以招待她的朋友,沟通情感,可以聊天、聚会、甚至跳舞。

我认为,只要不以损害他人利益、违法乱纪为前提,任何梦想都是应该被尊重的,无论多少卑微和渺小。然而,像我妈妈那样渴望了二十多年的看似卑微的梦想,却离实现愈来愈遥远和虚妄。

上海市政府近日邀请了一个美国学者作关于“美国保障性住房”的演讲,他说“每一个家庭,都应该有体面的居住”。这里说的“体面的居住”并不是说拥有巨大的房产,而是一种“居者有其屋”的居住的尊严。

我们家住的是单位公房,建筑面积40平米,实用面积28平米,一大间(主卧)、一小间(次卧)、一卫生间(单臂距离)、一厨房(兼作饭厅)、一阳台,用现在的话来说,是蜗居得不能再蜗居的地方。我们几乎从不邀请亲朋好友来玩或者吃饭,一旦有亲友来,势必要进入私密的卧室,坐在床上聊天,过年时亲友来吃饭甚至要拆掉卧室的床。妈妈喜欢交际,却因不能邀请朋友来家而懊恼不已。在她看来,没有一个大客厅,意味着不是“体面的居住”。

而为什么一个终身遵纪守法、克勤克俭的家庭,直到老去也无法获得一个体面居住的权利?一方面是卑微的工资,另一方面是飞涨的房价,此二者共同煎熬使得一个普通人实现这种体面居住的梦想越来越渺茫。

有些网友说,又不是没有地方住,过去的那辈人,不是三代同堂四代同堂蜗居过来的吗?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吃不了苦受不了罪非得买高价房?这些人或许是没有体会过那时的艰难,或者已经对那样的状况麻木漠然,因为他们并不懂得,体面居住的尊严。

体面居住的尊严,需要有个人独立私密与保存喜好乐趣的空间来确立,比如喜欢阅读的人,应该有一个书房;喜欢交际的人,应该有一个大的客厅;喜欢艺术的人,应该有一个工作间;即使一个什么兴趣爱好都没有的人,也能有一个安静的空间让他的心灵自由翱翔。而逼仄的环境、拥挤的空间、时时可能被破坏的隐私权利、无休无止对通胀的恐惧和对体面居住权利的无望,往往使人处于最卑微的精神境地,其人格尊严时时处处受到考压和践踏。人不是奴隶,也并非像动物一样以温饱和繁育为终极目的,人应该有更高尚的精神需求,所以,人在居住权利中所体现和要求的尊严无可厚非。

但是现在人对居住的要求却体现出裂变的两极:一方是将住房当作永远升值的投资品炒作,任凭贪婪的欲望将人性吞噬;另一方是在房价的高压下为最基本的生计苟延残喘的奴隶。

社会日渐悬殊的贫富差距不是一两个因素决定,有关历史,也有关法律道德,也不是你我可以左右,作为普通人只能去接受和适应这个事实。但是人的尊严并不能以金钱的多寡为衡量标准。古人以安贫乐道为仁人志士的典范,以穷则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为做人标准,那些流传下来的历史名人,能有谁是因万亩良田、家财万贯而被崇尚?仅有的那个巨富石崇,也只是因富获罪的反面典型而被流传,反倒是绿珠坠楼的故事平添了一股子风流韵味。

同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是以它占有多少GDP为标准,而是看它给予它的人民多少尊严感,让他们有尊严的生活,有尊严的劳作,有尊严的死去。只有一个人有尊严,他才会感到自己的价值,才会去自发创造价值。一个有责任感、有良知的政府,应该充分满足它的人民渴望尊严的权利,只有人民有尊严并在尊严的光照之下生活,整个社会才有尊严、有秩序、有道德、有文明创造。就像北欧的高福利国家,劳动的人并不比坐享其成的人得到更多的物质利益,但是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得到了个人价值的体现,劳动是因为他们的需要,因为他们在劳动中感到了做人的尊严并得到他人的尊重。

倘若一个国家不尊重它的人民,并不能给予人民以尊严感,那么每个人就不会以尊严为荣。当一个国家的人民都失去他们的尊严,只知道为物质利益出卖任何东西;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成为一种常态;当人人为我,无人为他,一切可以不择手段攫取和掠夺且不受任何惩罚时,这个国家将成为怎样的人间地狱?

《圣经·旧约·创世纪》中描述了索多玛与蛾摩拉这两座物欲横流的城市被上帝引天火焚毁的故事。人如果没有尊严的活着,不如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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