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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和平救妈妈算见义勇为吗?

(2010-07-28 09:46:30)
标签:

见义勇为

论语·为政

杂谈

分类: 心底话语

近日,围绕湘潭县居民冯和平水灾救妈妈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主要是说,冯和平救妈妈,算不算见义勇为。冯和平和当地居民一起,冒险参与营救居民的行动,当他救出1人返回后再救自己的母亲时失踪。

 

到底冯和平算不算见义勇为英雄呢?好多人认为是,而当地政府却认为不符合见义勇为的申报条件,因为,他救的是妈妈……

 

我认为,设立一个奖项,目的是在社会宏扬一种正气,人能够去救人,包括是自己的妈妈,应该是一个了不起的行为,在大水激流中,能够舍生忘死,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得到的。他参加救人的行动,已经救过一个人,现在,他的妈妈也在水中,和其他被救的人是一样的,若是救他人,就是英雄,而救自己的妈妈就不是英雄,而是天经地义的事,这就有些对于人的思想品德太机械了。

 

这样的行为,是无法模仿的,当时,也不会因为奖励才去做,也不容许多想。我想,他救别人,和救妈妈,是一样的,也不是为了当英雄。人在这样的场合死了,应该是一样的。我们都对这样的行为给予一种赞赏。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在生死面前,都是很大的灵魂震撼,就是妈妈,也未必每个人都能做到。

 

有些人拿出古人对义的定义来说明,我感觉,这也没必要,见义勇为奖励的条件,再严密,也没能概括进这样的情况。还有人说,担心以后救老婆也算了见义勇为,这样的想法太过激了吧,前提是,人家本身就是救人的现场。还有,就是老婆,也要看什么事,能够舍生去救,也未必不是美德……

 

今天的人,过分的叫真,我感觉太没有必要了……当地老百姓看到的,都赞赏冯和平救妈妈的精神,政府,干嘛非说不够条件呢……

 

见义勇为出自《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很明显,古人在理解见义勇为时比较宽泛,几乎是单纯地从道德层面看待,即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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