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是不能用法律来衡量的
(2009-10-27 14: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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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法律亲情杂谈 |
分类: 心底话语 |
昨晚的《有请当事人》,说的是一个家庭中有老人,本来有儿子照顾,老人是纺织厂的退休工人,有退休金,儿子是下岗的职工,没有收入。原来的生活是两人吃老人的退休金,可近来,女儿非要把老人送养老院,全部退休金色都送到了养老院,儿子,也就是女儿的哥,没有生活来源,且,最近,他查出得了肺癌。
看了这一情况,感觉这家人真惨。老人身体虽然不好,但是儿子还能照顾,另还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家的条件还是不错的。可是家中这样一变,就让儿子的生活成了很大的问题。儿子也有50多岁了,现在这样,他很难过,有病不说,生活完全没有了来源。这样,他因此找到了《有请当事人》法律调解栏目。
在栏目中,好像女儿很有理地说,自己照顾妈妈有责任,而照顾哥没有义务,完全是可以不照顾的。可哥的意思是,妈妈在家就可以,他来照顾。现在这样的矛盾就成了一个很大的冲突。
看着这个情况,我感觉,一家人就应该有家人的照顾,做女儿的条件好,就应该主动多承担一些,这是从道义上来说必然的,为什么非要不管呢!自己的哥是亲人,怎么可以有这样的想法呢……她不管哥,好像理直气壮,其实,让世人谁都看不过去的。在节目中看到,她把婆婆也送到了养老院,说婆婆身体也是可以,就是不愿意照顾老人。愿意自己有自己更多的时间。其实,人的时间中,除了非常重要的工作之外,是特殊的事情,其他的都是一样的……不来做家中的事,只想清闲,心里就能心安理得了吗?看到这样的人,我真的感觉这些人做得太不应该了,没有良知,当事情真的有了变化的时候,会怎样想呢?我是说,她的哥得了肺癌,能活多久呢?真的没了,亲人没了,你想去关爱都没有机会了啊……
所以,不能只用法律来说,在这样的事上,要用基本的道德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