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最近很多人上来第一句话:听说你最近支持陈凯歌。的确很无奈,我自己写blog的确说话不严谨,我打字太快,所以啰嗦,但标题很清楚啊--
“支持陈凯歌起诉胡戈,但跟“无耻”无关”
其中我一直强调支持的是“诉讼行为本身”,说白了,我支持打官司,我从来没说支持陈这个人。
因为我关心这个问题啊,就是胡戈这么做法律到底怎么界定?我真的关心,很多立法都是因为有案例的审判在做推动,为什么这次不可以?
对于陈凯歌、胡戈两个人,陈凯歌骂人家无耻,我不赞同;胡戈的做法,我同样不赞同。
不要说我支持哪一方,这两个人最近所做我都不支持,我支持的就是可能出现的处理方式--诉讼!
所以,看看新浪这个链接,把我的文章放在“支持陈凯歌”一派里,再次证明新浪的不靠谱。
我建议,要么拿出来,要么不增加个中间派。
---------------------
是这里的评论,想想也没啥,贴出来吧
"这次的确很多人的气量太小了,不单是陈,我看观众同样高不到哪里去。我自己觉得如果整天生活的环境只有互相攻击和咒骂,我活得再爽也觉得不幸福。
当时我在人民大会堂看过《无极》首映,我自己气极了,但最多我也只是在blog写文章大骂自己SB,自己怎么还是那么抱希望呢,的确生气。但又怎么样?有朋友说,这回起诉胡的事可有机会了,得好好宣泄自己的恶气。
但我说,如果那样,岂不是跟陈一样没有度量,他太看重自己的作品和别人的看法,而咒骂别人“无耻”的人自然不对,咒骂陈导的观众就可以因此而反过来给予更猛烈的咒骂吗?都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我看到新闻,随手写了篇blog,因为自己觉得有责任讲话,表示反对胡戈做法,反对人身攻击,支持用法律证明胡戈做法错误。我表达完了,就完了。
有几个人在纯粹泄愤?有几个人在试图说理?
不管陈、胡是否借机炒作,但我还是支持这场诉讼发生,哪怕最后和解了。最好有双方律师出来辩论,我也跟着学学法律。不管怎样,双方实质上都不会有什么损失吧,可能还相反。
高导言在说理,所以原意多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