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梦还是回忆 |
“娃娃”,这就是我对这位发小自小一直的印象。发小,就是老朋友吧,老到有时的确得认真回忆一下认识了究竟有多少年头了。娃娃,不是我认识最久的一位朋友,却是我整个童年阶段最喜欢的一位,谁叫人家是漂亮可爱的女生呢?
第一次见面时的状况还是她主动跟我讲话,那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互相没有认识的同学,她走上来跟我说:“咱俩是一个班的吧?”如果我没有记错,我当时应该傻得像一个土豆,矮小、胖墩、没有鼻梁、走路摇晃、四肢粗短,总之连其貌不扬都谈不上,应该算傻得很出色了。虽然娃娃跟我说的这句话,多年之后我听上去依然动听得很,可是唯一可惜的是,当多年之后,我再一次听她回忆往事提到这件事时,我才发现在我听她复述相遇时刻的时候,我对此却全然没有任何印象,更要命的是,我几乎不记得了那个时候她的样子。或许的确因为相隔太久了吧,这是我能给自己唯一的借口去试图开脱自己,因为听她说那天是小学一年级开学的第一天。
转眼一晃,将近二十年就这样过去了。
小学、初中,一直是同班同学,高中她分到了旁边的另一个班,至于当时的心情已经全然模糊了。记忆就是这样,是自己每天经营的一个不经意的“阴谋”,我们再也回忆不起来的真的不会再想起,永远记在心里的想忘也忘不掉,这一切都是我们自己内心的选择,抵抗多是徒劳的。
记得小学同桌送我一直荷兰猪回家来养,我很开心,娃娃和我另一个好朋友有次一起到我家来看望这只“小猪”,那也是我父母第一次见到她,具体不记得了,总之一切让人都很开心,以至很多年后父母都总是会偶尔提到那次娃娃的到来。互相串门,这在我自小的生活中是非产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彼此同学朋友之间互相住的很近,不是泡在同学家,就是请同学到自己家里来。以至让我这种当时脸皮超厚的人——最近朋友说我已经进化到没脸没皮了,有时和同学的家长比和同学还熟识,这并不夸张。可是,娃娃是少有的好朋友当中很少机会去她家串门的。当时觉得主要是因为她家住得离学校远得很,坐公车都要很久,那时只要走路要花半个小时以上就觉得是挺远的地方了。后来,想想可能还是和家里人的性格有关系吧,比如父亲总会对自己的女儿很疼爱的,相信娃娃的爸爸也是这样。我对他父亲的印象只停留在身穿皮衣骑摩托车的一个背影,而她的母亲,只印象中觉得很美,别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小学的时候,娃娃胳膊上比我多两条横杠,然后她是学校的“大红人”,学习、文艺都很好,唱歌特别动听,为此忘记了为什么后来还和包括她在内的几个同学一起被学校发到少年宫参加了歌唱班有半年多的时间。那应该是小学二年级的事,在刚刚认识到自己五音不全得还不是最严重的这个事实后不久,又不记得具体什么原因自己就迷上了航模,然后就从少年宫的二楼搬到了五楼,天天拿着锉刀和木头片打交道,整日看的是《航空知识》和《舰船知识》。但期末我做的飞机模型还是比较难看的从少年宫顶楼一路坠下去,而不是飞到指定区域。记得自己挺伤心的。在经受了“坠机”的打击之后,我又转到了航模班楼下一层的电脑班,记得当时学的是Basic语言什么的,一直学到小学毕业。当然,荒废又是难免的,唯一现在让我还能存留这段记忆的原因就是因为现在敲键盘标准指法神速,全靠当年的积累,除此之外,无甚所得。
从上面这样的课余生活就会发现,基本欠缺和异性正常交往的经验,而不知道为什么把大把课余时间、精力仍在自己家山后面的那幢少年宫的大楼里。甚至当时自己傻到仿佛永远不知道该向自己喜欢的女生如何表达,可能大多男孩那时都是那个样子吧,但我当时认为这只是我自己的问题。即便如此,还是一路就这样长大了。只要有可能自己就和她,还有另外一两个男生、女生经常混在一起,总是放学混到同学家一起做作业,或者永远不会厌烦的各种嬉戏,但就是缺乏能够做出任何惊世骇俗的坏事来的想象力,如此这般无聊平静的过了一年又一年。以至在此后有段时间,自己曾觉得在娃娃心目中,我这个人的基本已经差到了除了我不是一个坏人之外,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优点的地步了。
直到了大学,终于相距千里,变得一年见个一两次面,而大学至今每次和娃娃,还有其他任何从小一起玩大的朋友见面,都会有一种两条无限延长的交叉线相交再分开。不过也正是这样的日子,终于可以让人有空间和时间静下心来去回想自己这样的朋友,也更加珍惜每次回家和这样的发小一起的聚会,某些仪式感的东西也突然变得越来越重要起来。比如,从小学开始,我们小学同学每年大年初一早上都是聚一大堆给几个老师拜年的,十多年了好像只断过一次,这已经成了惯例。在小学毕业十周年那年,我和几个同学发动了几乎半个班的同学和三位老师一起聚会了一次。几年过去了,回想起来还是很挺激动的。也是在那次聚会上,娃娃给我的印象再也不是“娃娃”了,对她再也不是一个傻土豆小子对可爱女生的莫名爱慕了。娃娃自己变了,变得我不愿用“娃娃”来形容了,自己变得不愿再承认自己是颗土豆了,一切都变得恍惚,每个同学亲密的站在一起,如此近,又如此远。
好像自小学还是中学的什么时候,娃娃爱上了自称为“猪”,以任何包括“猪”在内的外号都一律慷慨接受,比如“小猪”、“猪头”,但对于我经常产生困惑,因为她的一位死党的外号自很久以前就被我们叫做“猪头小队长”,难道这也要争?后来这两头“喋血双猪”好像基本接受了大小的区分,而且多年来乐“猪”不疲。现在娃娃同学跑到欧洲去读书也快有一年了,爱“猪”热情不减,争着对室友喊:You can call me PIG.搞得人家印度女生莫名惊诧。
现今,自己的嘴脸已然变得几乎自己都认不得,仿佛花如此的时间来回忆和自己发小的时光也变得嫉妒奢侈和BT起来。生活中自己早已经被大学、社会,再入大学这样的轮回折磨的麻木不仁。但恰是如此,可能单纯的朋友关系又一次自然的凸现出来。偶尔网上再遇到昔日的发小,也终于能摆脱一贯的怀旧话题,终能彻底的面对各自的生活。
我活得时间还太短暂了吧!以至于让我觉得有如娃娃这样的好多发小,实在是生活中最值得去回忆的事情,或许随着每一天时间的流逝,这些发小也同样会被记忆的阴谋所包裹吞噬,但总会有几个让自己永生不忘。到今天,娃娃是一个,比如我依然记得她的生日是9月末的某一天。如果有时间,这样的朋友应该花些许时间来回忆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