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郭春丽: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取向

(2013-07-23 08:49:29)
标签:

郭春丽

药品生产流通行业

政策取向

发展

健康

分类: 医改

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必须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一)推进医药分开

处方按商品名开具且难以外送,是“医”“药”利益挂钩、以药养医体制存在的重要条件。加快推进医药分开,必须强制所有医院执行通用名开具药方制度,并允许处方外送。同时,改革医疗服务价格,为医药分开建立必要的费用补偿机制。

(二)改变公立医院垄断局面

按照国有企业改革思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形成市场竞争格局。一方面放宽市场准入,破除民间资本和外资创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体制性障碍,在医保定点、土地、税收、融资贷款、学科建设、人才流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赋予民营医院同等待遇,在资质审批、商业网点布局等方面放松对零售药店和网上药店的限制。另一方面,加快公立医院改革,采取转制、出售、托管、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民营化或国有民营,对少数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立医院,明确其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完善监管制度

1、完善药品注册审批制度

进一步明确新药定义,严格新药审批标准,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药品。切实加快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新药、首家申报临床研究的新药及首家申报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有技术创新且能明显降低仿制药品成本或显著提高仿制药品质量等药品的审批速度。严格按照GMP标准和GSP标准审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当提高市场准入标准。

2、完善价格管理制度

近期内,加强药品零售价格调整和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监管。建立2-3年全面调整一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定期调价制度,加大进口高价药的降价力度,适当放宽创新药品、经典廉价药的价格限制。在坚持成本定价基础上,探索开展同类药品比价、国际价格比较、药物经济性评价等新方法,理顺药品之间的差比价关系。对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行“高价低差率、低价高差率”的差别加成政策,明确药品批发环节和医疗机构销售环节的差价率(额)控制标准。远期,考虑建立以医保支付价格为核心、辅之以零售最高限价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考虑放开药品批发环节的差率管制,鼓励产业竞争与整合。

3、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全面、有效地开展药物疗效一致性检验,加强药物经济学方法的应用与推广,规范临床循证医学的评价标准,适时开展中药与西药疗效的平行评价探索工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药品的查处、整顿力度。

4、建立高效、统一的监管体系

增强药品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加强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与相互配合,理清交叉职能。建立全国药品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立跨省协调管理的制度化体系,避免一事一议。增强药品价格监管的公众参与度,有效避免监管失灵尤其是“监管俘获”。改变GMP认证中“重认证、轻监管”的现象,加强GMP认证跟踪检查,建立市场准入后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完善药品招标制度

改革基药“双信封制”招标中唯低价论的商务标评审模式,引入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调查核算成本,制定基本药物中标底价。加大质量可靠性、安全性评价、临床疗效等要素在评标中的权重。统一全国药品质量分层标准,推广以质量分层为基础的招标评审机制,以招标采购促进产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提高。

探索非基药招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实现形式,严格执行省级集中采购药品的中标价格,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格审核药品采购发票,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医保招标采购模式,近期可考虑按医疗机构产权关系或财政隶属关系确定招标主体,如省属公立医院招标采购由省级医院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地市县属公立医院采购规模足够大的,招标可由同级医院资产管理机构负责,采购规模小的,招标可联合进行或委托给专业的招标机构。

(五)完善医保支付制度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因地制宜、有选择地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探索建立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约束机制。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自建或委托专业机构审查医生处方行为,建立对违规开方医院和医生的惩罚制度。

(六)提高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集中度

建立兼并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市场竞争力强、网络覆盖范围广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连锁经营零售药店。

(七)提高药品生产流通的现代化水平

督促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新版GMP标准和GSP标准生产经营。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统一规划全国性的药品流通网络和物流系统,构建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药品物流体系或平台。引导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提升社会形象。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healthreform.org/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