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2011-01-27 17: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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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原创 |
关键词:中医药;创新体系;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来临,国家的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越来越依赖于持续创新的能力。在中国加入WTO后,中医药作为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力的产业,必将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如何建立与完善中医药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已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1.创新与中医药创新体系
创新是一个从新思想的产生到产品设计、试制、生产、营销和市场化的一系列活动,也是知识的创新、转换和应用的过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通过建立符合现代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的国家创新系统以大幅度提高创新能力,已越来越成为世人的共识。
国家创新系统是指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及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骨干部分是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也包括政府部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起支撑作用的基础设施,主要承担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知识应用的功能。
中医药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要进一步发挥医疗保健方面的作用,提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就必须在完善创新体系的基础上提高创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进而提高中医药创新的能力。近年来,中医药创新体系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①中医药创新基地(如中医药为主的生物医药基地等)建设发展迅速;②中医药企业的规模与质量都有了较大的提高:③有关中医药的科学研究方兴未艾,投入资金和产出成果有明显增加;④高等中医药院校建设成绩显著,培养层次逐渐提高,在校生规模不断扩大;⑤有关中医药研究、开发的中介机构呈蓬勃发展态势;⑥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
2.存在的问题
2.1 中医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整体效应
作为完整的中医药创新体系,应包括大型中医药企业集团及中医药高新技术企业、中医医院、国立和地方中医药科研机构、高等中医药院校等主要组成部分。但由于体制和创新机制方面原因,在中医药创新的投入资金、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重复和分散问题,创新资源的不足与浪费并存。同时,各组成部分之间在创新活动中的联系和合作也缺乏有效的机制保证,影响了创新体系的整体效率。
2.2 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未能有效体现,高新技术含量较低
企业在国家创新系统中处于骨干地位,并且是技术创新的核心。中医药企业由于创新意识、发展规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原因,在创新过程中还没有有效发挥主体作用,尤其是研究开发方面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为大型中医药企业较少,其研发机构(组织)和人员缺乏,创新主体集中于科研机构和中医药院校,企业研发投入资金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偏低等。由于企业的主体地位未能有效体现,导致中医药创新与市场脱节严重,产业化程度很低,产品的高新技术含量不足。
2.3 中医药知识创新战略目标模糊,与新兴学科结合不够,高水平创新成果较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的《中医药基础研究发展提纲(试行)》(1999~2015)、《中医临床研究发展提纲(试行)》(1999~2015)等研究规划对中医药的知识创新提出了较为详细的发展目标,但相当部分还是属于验证、解释、整理性的研究内容,创新目标如何体现国家战略要求及突破重点,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现行的科技项目招标、评审制度决定了项目指南政出多门,客观上造成创新战略目标与资金投入的分散局面。同时,中医药研究受传统理论、观念的约束十分明显,与新兴学科的结合不够紧密,也是导致有突破意义的高水平成果较少的主要原因。
2.4 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由于科研管理体制等方面原因,科研人员的市场观念比较淡薄,在研究工作中存在忽视市场需求、基础与应用脱节等问题,造成科技成果往往被束之高阁或难以转化。同时,由于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设备条件,并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前期投入积极性不够,也是造成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重要原因。
2.5 创新人才的培养亟需得到重视
创新人才是指具有较强创造能力和习惯于创造性思维的人才,是创新体系最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由于对创新人才培养的认识不足,在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中,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诸多环节,都存在不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因素。中医药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普遍存在知识结构单一、创新性思维比较缺乏的问题,企业现有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2.6 政府的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
尽管近年来对中医药创新的重视程度已逐渐提高,但要建立完善、高效的中医药创新体系,政府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机制、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支持力度。
3.对策与建议
3.1 更新观念,从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出发促进中医药创新
在知识经济逐渐成为世界经济主流的今天,创新能力已成为中医药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应从合理配置、利用中医药创新资源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创新体系的作用,并在体制和机制上创新,确保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的完整和高效运作,以充分发挥出整体效应。为能更好地发挥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的功能,应在机构职能整合的基础上,明确由具体机构或组织负责实施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的运作。同时,应深入研究在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框架下,如何围绕创新战略目标建设好区域性的中医药创新体系问题。
3.2 确立企业在中医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到企业在中医药创新中主体地位的确立与否,关系到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体系的完整与效率。因此,不仅企业要积极介入研发创新过程,相关的管理政策也应鼓励、促成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另一方面,由于高新技术创新存在很大的风险性,在具体的运作方式、资金投入等方面要有相应的机制作为保障。通过政策引导、产学研合作、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等,最终确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3.3 凝炼中医药知识创新战略目标,协调好科技项目的管理
应高度重视中医药知识创新战略,从国家战略需要和中医药发展规律出发,组织大范围的各类专家(特别是相关学科专家)对发展战略目标进行梳理、调研、论证,明确研究重点和可能性较大的突破方向。同时要协调好不同部门之间的科技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全国范围内的中医药创新资源,从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角度组织、实施中医药创新的战略目标。
3.4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应用型及应用基础型中医药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科研与市场的结合。对于创新程度高、风险大、较难在短期内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但又确有发展前景的科技成果,可尝试采取“政府购买”的政策予以支持。同时,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增加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使科技成果转化步入良性循环。
3.5 改革教学模式,培养创新人才
针对创新能力、创造性思维以及复合型知识结构的要求,高等中医药院校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并改革课程设置,增设新兴、边缘学科以及人文社会学科,增加学生实践创新的培养项目,从根本上改变毕业生知识结构单一、创造性思维缺乏的问题。同时,应鼓励社会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促进创新人才的加速培养。
3.6 发挥好政府的作用
尽管创新体系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应主要通过市场行为加以实现,但在目前的经济转轨时期,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仍不可缺少。同时,在较长段时期内,政府投入仍是增加研发经费的主要渠道之一。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应在政策支持方面进一步加强力度,包括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企业及中介机构的管理与优惠措施、科研机构进入企业、资源配置的调控等。此外,在中医药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政府也应发挥主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冯之浚,等. 国家创新系统研究纲要,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
2. 0ECD.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1997
3. 路甬祥,等.创新与未来——面向知识创新时代的国家创新体系,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4.国家新药研究与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强化资源重组,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中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全国技术创新大会,1999
发表于《中医药管理杂志》2002年第l2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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