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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长的使命在于自由办学

(2006-07-18 14:48:57)
分类: 时评
大学校长的使命在于办学自由
雪里埋
 
据参加上海大学校长论坛的校长们透露,教育部正在调整大学专业目录,一些现有的本科专业可能明后年将不再设置。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学校校长纷纷建议,本科应取消管理、法律等专业。据悉,大学校长们的建议直接影响着教育部大学专业目录调整。(7月18日《北京晨报》)
 
无独有偶。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建民在给该市教委的建议中表示,国内高校存在比较普遍的“教非所需”问题。学校所教的知识与技能,不是市场所需或急需,致使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教委回应,将建立北京地区高校质量评估机构,对那些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专业限期整改或停办,并逐步建立毕业生的反馈制度。(7月18日《新京报》)
 
这两条新闻透露出的信息非常丰富。一则,目前高校专业的设置的确存在问题,与社会需求脱节;二则,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发现并重视这一情况,准备着手调整目前的专业设置,其中一些本科专业难逃被取消的命运。然而其中最耐人寻味的信息其实在于:无论是大学校长们的建议还是王建民代表的建议都表明,对于专业设置,学校并没有自主取消和增加的自由权利,最终生杀予夺的权力其实是掌握在教育主观部门手里。
 
这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一种反映。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高校,并没有获得自主办学的诸多权利,而仍然处于行政化的后计划体制之下。行政权力不仅主导了学校教学的管理、科研资源的分配,还控制了学术评比、职称评定以及招生政策的制定、众多专业的设置等等。显然,教育部门统一制定和调整的专业规划,无法反映日新月异的社会需求。即使这种规划是科学的和灵活的,也总会比时代需要慢上一拍。
 
实际上,要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让计划者对专业设置规划修修补补、取消或者增加某些专业,都无济于事,惟一的办法就是将专业设置的权利更多地下放和归还给高校。只有当每一所高校针对社会需求变化,都能在独立判断和自主决策的基础上做出不同的专业设置,所有高校汇总起来的整体专业设置也才能反映真实需求,做到适销对路。
 
一言以蔽之,就是高校要有办学自由,获得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权利;专业设置,正是这种办学自由的核心权利之一。高校要获得自由办学的权利,不能守株待兔,坐等教育主管部门的放权,而是需要在坚持大学精神的底线上一点一滴地争取。大学校长的使命,就在于为自己的学校争取最大程度的办学自由。欧美那些高校的校长,为什么整天为筹集款项而疲于奔命?其实就是为自由办学争取更多的物质基础。当然,他们早已经获得了包括专业设置在内的自由办学的制度基础。
 
就此而言,我对国内大学的校长们备感失望。他们针对目前高校专业设置的不尽合理,只知道唯唯诺诺地提建议,而不知道理直气壮地要自由。比如,有的校长说“管理本科专业的学生不好找工作”,有的校长说“无一定阅历不能学管理”,有的校长说“国外高校许多专业不设本科”,因此建议教育部本科取消管理、法律等专业。他们并不认为,这些专业的取消或者设置,也可以是高校的自由权利。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某师范大学的校长直言:高校有办学自主权,设置专业或者撤销专业高校应该能“说了算”,教育行政部门只起着指导性的作用。尽管,声音稀少,却也弥足珍贵。但令人失望的是,他还念念不忘象牙塔的清高,转而对市场需求不屑一顾,认为“就业率与目前行业经济发展状况等很多因素相关,不能反映出一个学校专业的好坏”。的确,有的专业重要性的确不能从人才市场需求得到反映,需要政策的扶持和资金的援助,但这恰恰是教育主管部门要做的工作,而与高校的自由办学的权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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