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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协警擒凶 彰扬公共精神
本报评论员
6月4日,我市发生了一起持枪杀人劫持人质案,在市民的大力配合下,警方只用了三小时就成功破获此案。为此,昨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了座谈会,对协助警方破获此案的六位市民进行表彰和感谢。(见本报今日08版)
在“6·4”案件中,持枪嫌犯打死一人,先后劫持三辆车,穿行半个城市,一路上险情环生,可谓本市近年罕见的特大刑事案。这样的案件,无疑是对我市警方应急能力和业务素质的全面检阅。值得欣慰的是,警方给全体市民交出了一分令人满意的答卷。
但创建平安成都,仅靠警方之力是远远不够的,它还需要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这就是现代公民必备的公共精神,它不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但却是道义上的人人有责。公共精神的最具体表现,就是见义勇为。具体到本案,如果没有群众见义勇为的大力协助,仅仅3个小时就擒获真凶将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歹徒持枪横行的危险因素将继续存在,后果不堪设想。这6位市民之所以受到表扬、值得学习,正在于他们身上体现的这种维护城市安全的公共精神。
而据警方透露,先后一共有17位市民不断给110打报警电话,通报歹徒逃跑方向。正是这种公共精神的广泛存在,使得歹徒陷入同仇敌忾的群众海洋,最终走投无路、缴械投降。因此,可以说,“6·4”枪案也是对成都市民的公民素质和公共精神的一次考验,可喜的是,市民也交付了漂亮的答卷。
之所以说“可喜”,是因为见义勇为的公共精神是一种稀缺而珍贵的道德资源。我们乐见这样的道德资源越来越多,因为这将意味着社会更加和谐、世界更加安全。这种精神的形象表述,在传统的道德观里就是所谓的“行侠仗义、拔刀相助”,在如今的歌词里就是“路不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样的社会正气越多,歪风邪气就会受到抑制,即所谓邪不胜正,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但是,现实往往并不尽如人意。曾几何时,当“少女街头遭轮奸,数百人围观”“公车上警察浴血斗小偷,无人施援手”这样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那些充满了古道热肠的侠义精神和道德准则,被无情遗忘和抛弃。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归咎于社会转型时期世风日下,道德体系崩溃,伪个体主义盛行;而从另一个面来说,即是公共精神的缺失。为非作歹者之所以肆无忌惮,正在于他们面对是一个又一个相互割裂、漠不关心的原子和孤岛。
在这个意义上,见义勇为的公共精神也是一种公共品,需要精心的培育和呵护。政府有必要通过物质和精神的奖励手段,大力宏扬这样的公共精神。此次,市公安局大张旗鼓地表扬6位市民的意义正在于此。
在这个意义上,见义勇为的公共精神也是一种公共品,需要精心的培育和呵护。政府有必要通过物质和精神的奖励手段,大力宏扬这样的公共精神。此次,市公安局大张旗鼓地表扬6位市民的意义正在于此。
而实际上,近年来成都一直注重对公共道德的培育。比如,我市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市财政每年向基金会拨付50万元,如今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已达到数百万元。这就为宏扬公共精神提供了物质基础,避免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发生。而这种对于公共精神的激励,事无巨细。比如,五福桥东路居民黎宗志面对小偷的一声吼,也获得了见义勇为的奖金。毕竟,任何一点一滴的公共精神,都值得珍惜和彰扬。另外,社会各界也参与到培育公共精神的事业中。比如,为解决见义勇为者受伤后因各种原因得不到及时治疗的问题,成都市综治办与成都第一骨科医院签订协议,全国第一家见义勇为特约医院诞生。正是因为从政府到社会,提供了制度性土壤,社会正气蓬勃生长,见义勇为者层出不穷,市民的公共精神正日益成为整个“城市精神”的一部分。“6·4”大案中,如此众多的市民临危不惧,协警擒凶,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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