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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领衔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获得巨大成功。电影改编自作家刘震云的同名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一个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诉中,坚持不懈为自己讨公道的故事。只是没想到,《我不是潘金莲》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来自广东增城市的癌症患者潘金莲,更是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
电影和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走上了漫长而艰辛的上访路,而现实中的潘金莲则为了证明“潘金莲不是你想象的那种潘金莲”打起了官司,现实果然比小说更精彩。见过碰瓷的没见过这么碰瓷的。不过,既然上了法院,哪怕是一出闹剧,似乎也得正儿八经地打下去。难为了冯小刚,刚当完导演,又得跑来当演员。
严格来说,潘金莲也算是“妖艳贱货”的鼻祖了。在《水浒传》中,潘金莲撩武松、毒武大的情节,最为读者所喜闻乐见,以至于每次翻拍这个题材的影视剧,潘金莲的选角都会引发很多炒作的话题。也因此,潘金莲“千古荡妇”的形象深入人心。但电影是电影,现实是现实,一个虚幻一个真实,不能入戏太深,否则会闹出天大的笑话。倘若潘氏宗亲会真的认为“有损潘氏名誉”,那么“潘金莲”的骂名已经背了一千多年,现在才跑来讨说法,是不是有点对不起列祖列宗?
据潘氏宗亲会考证,历史上的潘金莲原型本人并非“不正经的女人”,更不是荡妇,而是贤良温淑的大家闺秀、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姑且不论真假,将小说中虚构的人物当成真实人物来考证,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荒唐的作法。艺术来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小说中的人物可能有现实原型,但是经过作家的创作之后早已跟原型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哪一个有脑子的读者会幼稚到去对号入座。
文艺作品就要用文艺的方式去解读,哪怕是解构都无妨。相比于钻到故纸堆里去寻找潘金莲的原型,不如探讨一下,我们对小说中的“潘金莲”是否太过刻板陈见?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潘金莲的种种做法确实可以说是不守妇道、有悖伦理纲常,但从现代的视角看,潘金莲谋害亲夫固然罪无可赦,但她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真的一无是处吗?某种程度上是不是代表着人性的复苏和权利的觉醒?只是,她生错的时代,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时代的牺牲品。
潘金莲被脸谱化、符号化地解读了一千多年,直到现在被牢牢地钉在“荡妇”的耻辱柱上,让人避之不及,其实也可以说明,即便是在自由开放多元化的今天,很多人依然没有学会宽容,依然不会尝试着去理解人性的挣扎与弱者的悲苦,依然习惯性地用一种思维去评价他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范冰冰饰演的“李雪莲”费尽千辛万苦,近乎偏执地要证明“我不是潘金莲”,也足以证明舆论有多么大的杀伤力,以及个体是集体无意识下是多么的渺小和卑微。
放过小说、电影中的“潘金莲”,也放过这个也叫潘金莲、得了癌症的老太太吧。
http://news.sina.com.cn/s/pa/2017-03-21/doc-ifycnpiu93494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