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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下午3时,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获得明确。今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
去年10月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虽然遭遇了一定的阻力,比如少数地方出台了专门打压网约车的政策,让不少人忧心忡忡,但网约车改革的大体方向其实已经基本明确。因此,相比于网约车合法化、私家车可转化为网约车等焦点议题,新规在表述上的一些细节变化其实更值得关注。
比如征求意见中规定“私家车做网约车后8年报废”,而新规则改为“里程达60万公里报废,未达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这一变动,有效降低了私家车转化为网约车的经济风险。再比如按意见稿的要求,专车平台公司需要逐个市县申请运营资质,而新规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这样一来,公众所担心的平台公司为申请资质而“跑断腿”的现象将不会出现,大大降低了网约车市场的发展阻力。总体而言,新规尊重了市场规律,体现出改革的诚意和决心。
需要提醒的是,大多数人都焦聚网约车的内容,而忽视了巡游车改革也颇有力度和锐气。比如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逐步调整“份子钱”,包括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事实上,两份文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们一同构建了未来出租车行业的市场生态和平台。换言之,网约车的合法化并不是对公众出行方式的颠覆而是补充,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也不是彼此对抗而是良性竞争的关系。这才是共享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本质,谁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谁就能赢得市场,而不在于你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