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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做完减法再做加法

(2016-07-29 18: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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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7月28日下午3时,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获得明确。今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


去年10月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虽然遭遇了一定的阻力,比如少数地方出台了专门打压网约车的政策,让不少人忧心忡忡,但网约车改革的大体方向其实已经基本明确。因此,相比于网约车合法化、私家车可转化为网约车等焦点议题,新规在表述上的一些细节变化其实更值得关注。


比如征求意见中规定“私家车做网约车后8年报废”,而新规则改为“里程达60万公里报废,未达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这一变动,有效降低了私家车转化为网约车的经济风险。再比如按意见稿的要求,专车平台公司需要逐个市县申请运营资质,而新规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这样一来,公众所担心的平台公司为申请资质而“跑断腿”的现象将不会出现,大大降低了网约车市场的发展阻力。总体而言,新规尊重了市场规律,体现出改革的诚意和决心。


需要提醒的是,大多数人都焦聚网约车的内容,而忽视了巡游车改革也颇有力度和锐气。比如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逐步调整“份子钱”,包括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事实上,两份文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们一同构建了未来出租车行业的市场生态和平台。换言之,网约车的合法化并不是对公众出行方式的颠覆而是补充,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也不是彼此对抗而是良性竞争的关系。这才是共享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本质,谁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谁就能赢得市场,而不在于你叫什么。

    

    用一句话来概括网约车新政,那就是先做好减法,再做好加法。所谓做好减法,就是尽可能地放开行政管制,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潜力和创新活力,把市场能够做好的事情交还给市场。网约车可以视为互联网背景下经济创新的代名词,通过集纳闲散社会资源,实现了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短短几年时间,网约车迅速进入全国几乎所有城市,大量风险投资介入,其实就是因为它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方向。

    

    所谓加法,则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网约车发展的规则体系,使其在约束机制下得到有序而良性地发展。事实上,也正因为发展得太快太猛,网约车也屡屡被曝出负面事件。虽然只是个案,但也充分表明这一领域存在着平台管理混乱、从业人员资质审核不严等问题。作为一个服务性行业,网约车面向不特定的消费群体,彼此之间信息是不对称,不可避免会有交易风险。而随着网约车合法化,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这些风险也随之有放大的可能。对此,新政虽有提及,但仍有待于进一步的细化。

    

    http://news.sina.com.cn/c/nd/2016-07-28/doc-ifxunyxy57932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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