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暴力是对人性的“碰瓷”
(2014-07-24 19:08:01)前天起,一段名为《碰瓷男惨遭女司机径直碾轧》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一名男子在路口找车碰瓷,假装倒地,结果被面前的一辆车碾轧过去。该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认为该碰瓷男其遭遇“大快人心”。有关人士表示,此事件中,因女司机有二次碾轧,需承担一定责任。(《京华时报》7月23日)
在一起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厘清法律责任是首先必须该做的事情。从视频画面来看,碰瓷男确有咎由自取的成分,他该为自己的死亡负上最大的责任,但至于女司机该不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则正如法律人士所分析的,取决于二次碾压时有没有发现碰瓷男,以及是否存在故意。换言之,女司机并不能因为碰瓷本身的过错而拥有豁免权。
但显然许多网友并没有足够的耐心等级事件的法律解决,以至于他们早早地就开展了一场舆论审判。“大快人心”、“死了活该”,汹汹民意几乎一边倒地站到了女司机的一边,零星的理性声音瞬间被淹没。甚至有网友大骂对此事进行法律分析和探讨的法律人士,指其帮“坏人”说话,“酒驾和富二代飙车的时候干嘛去了?”
虽然有些蛮不讲理,但我未必不能理解这种一种集体情绪。现实中,碰瓷现象确实令人深恶痛绝,和“老太太讹人”一样,一些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扭曲事实、颠倒黑白,不仅会当事者造成极大的困扰,也极大地败坏了世道人心。从这个意义上说,网友对“碰瓷男被碾死”拍手称道,夹杂着对不良现象的痛恨以及道德现状的失望等多种复杂情绪。但不得不说的是,在这种“惩恶扬善”的自我正义感中所流露出的道德暴力仍然需要高度警惕。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无论是碰瓷现象多么可恶,但也罪不至死。因此厘清法律责任,既是为了还女司机的一个公道,也是为了还“碰瓷男”一个公道。所谓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很多时候就体现在这里,它不仅保护好人,同时也保护“坏人”的正当权益。不能因为某个人做了一件坏事,就该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所谓“死了活该”,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碰瓷者、讹人者,乃至一切道德败坏、行为不端者都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还要法律干什么?
每一个社会都会有这样的道德“坏人”,他们损人利已,扰乱社会秩序,是社会文明的“破坏者”,更重要的是,很多时候法律和舆论还拿他们没什么办法。在这一事件中,众多网友所表现出的暴力思维,从本质上说就是在一种挫败感和无奈感中,试图用一种简粗暴的方式方法来惩戒这些“坏人”。但在我看来,这种道德暴力并不比“碰瓷”们更高明更有富有正义感。因为法律的缺失以及制度的乏力而导致碰瓷者、讹人者大行其道,这是我们必须承认并且接受的现实,而不是借此而使用暴力哪怕只是舆论暴力的理由。在众多网友跟帖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如果女司机被判担责,碰瓷现象将大大增加”——不要说这种推断属于毫无根据的臆想,按照这样的逻辑,是不是今后司机们遇到碰瓷者就该直接碾压过去?
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如果说“碰瓷男”是对道德和法律的碰瓷,那么亢奋的道德暴力就是对人性的碰瓷。哪怕我们对被碾压而死的“碰瓷男”不怀同情之心,但起码也要敬畏法律。在这个公共安全危机四伏的社会,多一点理性与平和,这个社会也就少了一点戾气和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