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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被拐男孩的命运再一次被“拐卖”

(2014-06-05 01: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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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1999年7月30日,在深圳龙岗新屯村内,趁着母亲李艳英打水的间隙,邻居程某将其6个月大的儿子李成龙抱走并拐卖。父母费尽千辛万苦找了14年,终于在去年7月将其找回。父亲李钟祥希望儿子能重新生活,安排他到学校读书,谁知养父母在惠州惠东县为李成龙非法注册的户口于今年初被注销,这个不幸的孩子被打拐解救后却成了黑户。如要重新上户,需要缴纳30万元的超生罚款。(《羊城晚报》6月4日)

 

为了找回被拐卖的儿子李成龙,李钟祥夫妇用了整整14年的时间,花费一百多万元。而期间所耗费的精力,以及经历的痛苦与折磨,显然更是无法简单地用时间和金钱来衡量。如今儿子已经找回,本以为这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没想到一家人还没来得及品尝幸福的滋味,就迅速陷入了另一种痛苦与麻烦之中。

 

如果不为李成龙办理入户手续,他将成为一名“黑户”,学业将受到影响,无法参加高考,这对已经失去了14年家庭温暖的李成龙来说,显然是极大的不公平,甚至是无比残酷的事情,想必他的父母也于心不忍。而如果重新办理入户,李家得缴纳30多万元的超生罚款,以其家庭条件而言,显然是无法承受之重。

 

不能不说这是一件非常讽刺乃至吊诡的事情。在被拐卖的14年中,李成龙以“黄卓钦”的身份存在,虽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爱,但因为其养父母为其办好了户口,他作为公民的权利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然而在被成功解救之后,回到亲身父母的怀抱,享受了家庭的温暖,却成为了一名没有身份的“黑户”,甚至连基本的受教育权都无法得到保障。如此违背人性和基本常识的事情,难道仅仅是因为命运的捉弄?

 

李成龙的养父母之前为李成龙办理的户口被公安机关认定为非法办理,在其被解救之后被撤销。而在李成龙被拐卖之后,其父母又接连生了三个孩。看上去,李成龙要想上户口,就得缴纳高昂的超生罚款,似乎没什么问题,一切只是按制度来办事。但别忘了,如果没有发生被拐卖这样的不幸之事,李成龙现在根本不存在上户口的问题,那么究竟是谁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惠州市公安局近日表示,当年惠东县当地的卫生院、计生办、村委均开具了虚假证明,使得李成龙以“黄卓钦”的名字落户,这些单位及相关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同时承认公安机关审核把关不严。李钟祥也表示,“如果不是儿子这么轻易地被上户口,我也许会更容易找到他。”李成龙被拐卖,固然犯罪分子要承担首要责任,但相关政府部门同样难辞其咎,他们理应为自己的失职、渎职行为承担相关的责任,这个责任就包括尽快恢复受害者的相关权利。李成龙一家是受害者,失子之痛本已是巨大的不幸,岂能让他们再次为自己的不幸埋单?世界上没有这样的歪理。

 

李成龙已经被犯罪分子拐卖了一次,请不要以合法的名义将他的命运再一次“拐卖”。事实上,除了尽快为李成龙办理落户之外,我们更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同样是这些部门,在面对儿童被拐卖这样的严重的刑事犯罪问题上,表现得漏洞百出,一纸假证明轻易洞穿一切,而在涉及“黑户”、超生罚款的问题时,却又变得冷酷无情?犯罪与罚款相比,在相关部门的眼中,究竟哪个更重要?

 

http://news.163.com/14/0604/07/9TSM1RKU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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