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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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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的自来水与未达标的危机处理

(2014-04-14 17:09:41)

11日起,甘肃兰州城区唯一的供水企业——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的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被检测出苯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近20倍,致当地此后24小时自来水不宜饮用,引发兰州市民抢购矿泉水。12日上午,兰州市副市长严志坚对此事故的原因进行通报,确认此次自来水苯超标的源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截至13日上午7时,经过当地的紧急措施处理,兰州自来水全部符合国标。(《中国青年报》4月13日

 

一起水污染事件,折射出公共安全之脆弱。客观而言,官方正式发布自来水苯超标通告之后,当地政府的表现是合格甚至是值得称道的。信息公开及时,事故处理到位,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然而正如《环球时报》评论所言,由于之前措施的缺位,使它的再快反应也是“慢的”。种种迹象都表明,这其实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污染事件,至少不应产生如此恶劣的后果和负面影响。

 

早在上月6日,兰州曾发生过自来水异味事件。彼时,兰州官员坚称,水质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标准,并对“传谣者”进行了处理。“三月辟谣,四月成真”,如今看起来这像是一个巨大的讽刺。没有证据表明3月份流传的自来水异味与此次苯超标有着必然的联系,但自来水水质问题关乎千家万户的饮水安全,关于民众的健康,即便是“谣言”,政府是否也该加以重视,并用数据和事实来明确证伪,而不是单纯的辟谣,乃至是动用行政手段让民众禁声?换言之,如果政府把公共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万一”当成“一万”,此次危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否是可以避免的?

 

更大的质疑来自于相关信息的滞后和拖延。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4月10日17时,威立雅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发现水异常后,该公司又连续3次对水质进行了检测,每次间隔2个多小时11日早晨8时,兰州市委书记虞海燕出现在了威立雅集团3小时后也即11日11时,自来水厂控制阀开启,4号自流沟的水被切断,不再供水11日12时,新华社正式向全社会公布了这一消息。从时间上简单疏理一下就知道,从水厂检测出自来水苯超标到停止供水,整整过去了18个小时。也就是说,由于信息公开的滞后以及危机处理的盲目,兰州市民多喝了18个小时被严重污染的自来水。

 

自来水公司方面的解释是,“停水涉及全市生产生活,作为供水企业并没有权力做出停水决定,只能向主管部门汇报,由市政府决定。”自来水是生活必需品,一旦被污染,必然会危害到公共安全。企业即便没有停水的权力,是否也该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通报?再退一步说,政府在得知污染情况后,又是否该一分钟都不能耽误,第一时间做出停水决定,并告知公众?让人诧异的是,几乎所有的环节都慢了一步,整个危机处理的过程仿佛陷入了停滞。很难想象,在公共安全面前,相关部门究竟在思考什么?或者说,在官方眼中,还有比公共安全更重要的事情吗?

 

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王金生说,初步判断兰州自来水中的苯来源于兰州石化上世纪80年代发生泄露事故后渗入到地下的污染物。而资料显示,发生污染的自流沟建于上世纪50年代。想想都让人后怕:30多年前的泄漏物质污染了建于60多年前的自流沟,公共安全隐患的预防和应对哪里去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必须反思:超标的是自来水,而未达标的又是什么?

 

http://news.sina.com.cn/c/2014-04-13/043629921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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