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去“烟味”要有利益的取舍
(2014-03-16 21:26:20)国家卫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参加了由中国控烟协会主办的研讨会,专题探讨新修订的《广告法》能否明确增加“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及与广告相关的烟草赞助和促销活动”条款。
中国控烟不力是个不争的事实。令人担忧的是,中国青少年的吸烟率在快速上升。这与烟草广告的无处不在密不可分。
从立法的层面全面禁止烟草广告,既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共识,也是对国际义务的履行。烟草广告颇具欺骗性,多以捐赠、赞助公益活动的形式出现,但最终要由国民健康为之埋单,其弊远大于利。而早2008年,中国参加的国际控烟大会上就已经通过了三项实施标准,其中之一就是“全面禁上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一旦违约,有损大国公信。
控烟的唯一阻力来自于地方政府。在一些省份和城市,烟草是支持性产业。但正如我们不需要带血的GDP一样,我们同样不需要带“烟味”的GDP,更不能让烟草许去诱惑和毒害青少年。与“烟草经济”相比,民众的健康和孩子的未来无疑重要得多。广告去“烟味”,需要大局观,也需要利益上的取舍。
请给“雷雷号”开一盏政策“绿灯”
前国脚高雷雷曾在乐山市马边县沙腔乡支教6年、捐建小学。2012年底,他向当地学校捐赠了一部价值近20万元的国家标准校车。遗憾的是,这部校车至今未能上路。
“雷雷号”的遭遇,让人们再一次见证了“中国式办事难”。把大象装进冰厢也不过分三步而已,一辆设备齐全的标准国家校车因为手续问题,居然一年多时间无法上路,让人既心痛又惭愧。
校长的一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道尽个中缘由。一是管校车的“婆婆”太多。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上路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但一年多时间都未能上路,显然不是程序问题,而是人的问题。管理校车的部门太多,并且哪一个都是对付的主儿,办理必然会“肠梗阻”。
二是卸责思维作怪。“雷雷号”校车不是不能上路,而是有人不想让它上路。因为一旦上路,参与审批的相关部门就得承担相应的监管之责,而不上路,辛苦的只是孩子,政府部门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没有安全校车的时候,孩子苦,有了安全校车,孩子还是苦。为了孩子,恳请政策多点人性化,别让爱心也落满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