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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作品不妨宽容些

(2012-12-22 00: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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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历时3个多月,总投票数近500万……由网友投票评选出的全国十大丑陋雕塑正式出炉,武汉“生命”雕塑居十大丑陋雕塑榜首,重庆“章子怡沐浴像”上榜。这场评选于今年8月底启动。截至12月15日,主办方总共收到投票4983916个,最终评选出网络票数最高的前十名。(中国经济网12月20日)
    历时3个多月,总投票数近500万——这个数据一方面说明,此次评选活动是客观、公正且开放的,具有相当的民意基础,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参与者的水平其实是参差不平的,这更像是一次娱乐活动而非严肃的艺术作品评选活动。作为公共建筑,公众当然有评头论足的权利,但如果我们承认评价艺术作品是有专业门槛的,并非人人都有鉴赏艺术作品的能力和素养,那么我们就得承认,这次活动评选出来的“全国最丑十大雕塑”充其量只代表了参评者个人的主观评价,而非对这些雕塑作品最终的艺术评判。
    雕塑作为一种艺术创作,不像是政府财政预算,花多花少一目了然,免不了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很正常。事实上,就算是专业的鉴赏家眼里,对一件艺术作品的评价也往往很难达成一致。历史上许多堪称伟大的艺术作品,其实都存在着极大的争议,有人爱得要死,有人不屑一顾,争议本身就是艺术作品的魅力之一。
    某种意义上说,单纯地用美丑来评价艺术作品,未必失之浅薄和粗暴。谁也无法给艺术作品的美丑下一个定义,因为艺术作品不仅有直观上的视觉呈现,更应有思想的承载。过于单向度的评价尺度,不仅有悖于艺术创作的规律,事实上也预设了一个价值陷阱。更重要的是,艺术作品作为一种一次性的表达,“拒绝平庸”是其天性,因此难免追求前卫乃至标新立异,在创作上难免运用一些象征、夸张的手法,从而为普通公众所无法理解,甚至为公众所误解。譬如此次评选中排名第八的郑州中原福塔前石雕,网友反映这尊雕像的动作太过“流氓”,而设计者的本意其实是“小猪在给妈妈捶背”。如此创意见仁见智,但不能不说,很多时候,公众对艺术作品的评价不过是建立在自我臆想的基础上。
    并非为这些上榜的“最丑雕塑”辩护。就个人的观感而言,我对这些上榜的作品也确实不敢恭维。但我更认为,对待艺术作品不妨宽容些。公众有评价艺术作品的权利,艺术家也有独立创作的权利,这种独立性无疑是建立在宽容的社会和舆论氛围上的。一件雕塑作品摆在城市的一角,能赢得广泛的认同和赞美固然是一件好事,但这决不意味多数人的审美态度是艺术创作的唯一标准,更不意味着艺术家迫于某种舆论压力去创作迎合公众喜好和品味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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