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反腐是对制度无力的强烈反讽
(2011-09-21 23: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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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7月27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对该省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刘江辉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江辉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81万余元。至此,这起因前妻和儿子举报而一度引爆舆情热点的所谓“亲情反腐”事件终于告一段落。(《检察日报》9月20日)
小偷偷出来的,情妇反水反出来的,权力内讧闹出来的,家庭纠纷牵出来的……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另类反腐事件不断跃进入公共视野。无论是从情节的曲折性还是内容的复杂性,抑或是从结果的戏剧上说,刘江辉案都堪称其中的经典案例。
2010年2月,各大网站论坛上都出现一则题目是《宁跟要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的帖子,举报时任安徽省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江辉贪污、受贿、嫖娼,利用职权变卖国有资产大把捞钱,因为举报者为其前妻和儿子,迅速成为舆论焦点。此后,事件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为防止刘江辉毁灭证据,其妻张玉荣让儿子刘直金把自己绑在保险柜上,坚守了八天八夜。然而就在案件取得初步进展之时,张玉荣母子在舆论压力下开始反悔,调查陷入困境。此时,身在看守所的刘江辉也利用关系四处活动,并写出11封信件密谋串供。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取证,警方才最终以“零口供”锁定了刘江辉的犯罪事实。
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复述案件的发展过程,是想说明两点。其一,所谓的亲情反腐,虽然在客观上达到反腐的效果,但究其本质,不过是一起过于极端的家庭纠纷,张玉荣母子的举报行为事实上是存在一定的私心,本意并不在反腐,因而,亲情反腐不可复制,也不可能真正成为一种反腐新模式。正如有贪官是被情妇反水反出来的,而有的贪官却可以用MBA模式管理好“情妇团队”一样,我们不妨设想,假如刘江辉能够花点时间和精力处理好家庭问题,或许现在还在局长宝座上风光无限呢。
其二,不少网友认为,张玉荣母子举报刘江辉只是出于报复、泄私愤,并非为了揭露犯罪,更谈不上“大义灭亲”;一家主流媒体把砀山“家庭反腐”称之为“人伦之殇”。我想这有点过度阐释了。要知道,人伦之外还有天理,刘江辉贪污受贿嫖娼等种种行为,不仅是对一个家庭的不负责任,事实上也是对其妻其子人格上的一种污辱。基于此,张玉荣母子不管是出于报复还是泄私愤,都符合基本的人之常情,而决非什么“人伦之殇”。一个人的正义也是正义,出于私心的正义也是正义。从现实角度来说,面对一个强势的官员丈夫和父亲,张玉荣母子除了走法律途径外几乎无力自救,如果这也被认为是伤害了伦理亲情,无疑是对法律提倡“亲亲相隐”不鼓励大义灭亲的严重曲解,更是对他人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一种漠视。
从人伦角度来看待“亲情反腐”,事实上提供了这样一个独特的视角:伦理亲情是人类最为真挚最为朴素甚至是发自本能的一种情感,当一个官员完全不顾及这样的情感,而遭到其至亲之人的举报之时,可想而知,他的道德品质已经败坏到何种地步,他的为官品质又该沦陷到何种程度。然而,就是这样的官员却能够大权在握,只手遮天,长期逍遥于党纪国法之外。不知道是制度的纵容导致刘江辉越陷越深,还是刘江辉越陷越深使得制度无处发力,但是通过“亲情反腐”现象,我们能够深切体会的一点是,当前反腐形势力的严峻,以及反腐败制度层面的积弊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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