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协会能叫停“排油素”吗?
(2008-07-06 2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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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 |
广告协会能叫停“排油素”吗?
近期在电视上频繁上演的排油素、十八掌热磁带和全息自灸贴3个电视购物广告因涉嫌违法违规,中国广告协会昨天上午首次予以公开点评,并向11家播放这些广告的卫视台发出劝诫通知,要求停播、修改。(《新京报》7月2日)
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李方午指出,这3个电视购物广告消费者投诉率都很高,集中表现为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用绝对化的语言表述;多数都利用专家、患者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面对消费者的投诉,中国广告协会能够主动做出回应,体现了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对自身职责的清楚认识。应该说,现实中这并不多见。
但考虑到中国广告协会所处的地位,我们不能不其发出的“劝诫通知”的最终效力产生怀疑。中国广告协会只是一个行业中介组织,没有执法权,它固然具有管理本行业企业和维护行业形象的职能,但却无法通过刚性的手段来约束企业。另外,行业协会毕竟还是企业自己的组织,甚至经费都来源于企业缴纳的会费,这种利益的牵连性,也决定了行业协会很难对违规企业动真格。譬如这纸“劝诫令”,本身就有很有很浓的道德意味,你姑且发之,企业姑且听之,至于到底会不会照办,恐怕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或许就是违法违规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原因所在。按照正常的流程,一个广告一旦违规,就应该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介入,一旦违法,则司法部门必须出面,进入法律程序。但在这3个电视购物广告大面积在全国范围内播出,遭到众多消费投诉,已经明显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却始终未见工商,司法部门的身影,只有中国广告协会在忙得不亦乐乎。
行业协会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制造了一种假象:对治理违法违规广告,我们一直在努力,从来就没有放弃,效果也很显著。而事实上,违法违规广告却依然畅通无阻,并且轻易地逃避了责任。自律代替他律,毫无疑问是一种本末倒置的治理模式,它无法掩盖权力的缺位和职责的失守。
原因不难找到,在违法违规广告背后,是一条巨大的商业利益链,在暴利的驱动下,我们很难保证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改变的。近年来,治理违法违规广告的各种法律法规禁令和文件可谓叠床架屋,但效果却令人难堪,某种意义上说也算是不正常中的正常了。前不久,江苏某县电视台在《新闻联播》节目中公然插播明令禁止的性病广告,引起公众一片哗然。在我看来,如果不严肃法律,不下决心破除这条利益链,有关违法违规广告的荒唐事还多着呢。
新闻链接: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guonei/2008/07-02/021@0840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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