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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过份迷信“加大处罚力度”

(2007-10-28 18: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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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分类: 时评
 
不要过份迷信“加大处罚力度”
 
22日下午,杭州市发布《关于从重处罚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从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垃圾乱扔”行动,加强对乱扔垃圾、乱吐痰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知规定,乱吐痰一律罚款50元。(《今日早报》10月23日)
 
杭州此次对乱吐痰等不文明现象痛下重拳,目的是为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城市有这样的想法和愿望,当然值得赞赏,但看到《通知》中不断出现的“罚款”字样,还是不禁让人心存疑虑:仅仅依靠罚款能实现这样的愿望吗?加大处罚力度能和“国内最清洁城市”划上等号吗?
 
事实证明,这是无效的。以杭州为例,“这几年,杭州市对乱倒垃圾、乱丢烟蒂、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金额总量一年比一年有增长,这说明处罚力度在不断加大”,这本身就说明以罚款治理陋习存在悖谬之处:如果罚款能起到作用,何须一再加大处罚力度?处罚金额总量的不断增长,不正是因为不文明现象不降反升?
 
过份迷信“加大处罚力度”的行政管理思维其实是不科学的。勿庸置疑,对于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现象,仅仅依靠道德规劝和舆论宣传是不够的,适当地辅之以刚性的管理手段,比如罚款,是必要的,也是积极的。但不能使用过频,过滥,更不能成为唯一的管理办法。道理显而易见:其一,罚款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额度是有限的,不能无限上升,因而其影响力也是有限的;其二,任何一种管理手段,过多使用,都会出现“边际递减效应”,不仅管理者会陷入行政堕性,被管理者也会变得麻木,最终导致效用大减。当然,不容忽视的还有公众的逆反心理。笔者就亲眼见过一名随地吐谈者,在被抓住要求罚款时,愤愤地扔下二十元钱后扬长而去。这实际上代表了一种普遍的潜意识:治理不文明现象就是罚款,甚至,就是为了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过于明显的目的性也让杭州治理不文明陋习的诚意打上了一些折扣。在特定的时间,突击加大处罚力度,毫无疑问会起到奇效,但之后呢?毕竟乱扔垃圾,乱吐痰现象不只在这段时间内会发生,毕竟获得了“国内最清洁城市”的荣誉并不代表这个城市就是清洁的。
 
举世闻名的迪斯尼乐园以整洁,秩序,完美著称。2005年9月,香港迪斯尼乐园开园首次接待游客之时,不少内地游客的不文明之举曾遭公众广泛热议。相关报道中,有一个细节给笔者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对于游客的不文明举动,乐园的工作人员很少干涉,多是上前打扫,把垃圾捡走了事。固然,这其中有商业利益的考量,但与我们一些城市动辄罚款相比,其人性化、注重平等的管理理念,还是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我们有理由思考:我们的管理手是否过于消极和粗暴了?除了罚款之外,难道我们就没有其它的管理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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