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话题:单身生育该不该给予上户口?
远在海南的博友芷菁前天突然在MSN上问我:你的下期论坛应该做“单身女性能否有性生活”。
我说,这个话题其实不必谈,有或者没有,早已经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她又问:我的意思是,婚姻很沉重,家庭很重要,有时单身女人也很想做母亲,但又怕婚姻,该怎么办?
这其实不单是两性生活的问题了,应该是“非婚生育”问题。倒是值得讨论。
随着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多元化,以及人们宽容度的增加,单身女性越来越多。其中,有少数单身女人准备或正在选择做独身母亲,即不想结婚,又希望享受身为人母的幸福。但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社会舆论的压力问题,计划生育问题、孩子的户口问题,等等。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户口问题。现在社会上“非婚生育”的孩子,多数是通过非正常途径上户口的,既要折腾,又要花不少钱,也滋生了腐败问题,令单身母亲头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欢庆博士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已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依此推论下去,非婚子女的户口是有权登记的。
但各地的实际情况是(除香港和澳门外),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须持《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单身自然不具备《准生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以实际情况也就很难上户口。
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人们的观念问题,总是出现一些不一致的做法或产生出新的规定,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简单说,单身生育该不该给予上户口?
(本话题在报纸和网上同时进行,博友的部分观点会被选择在报纸上公开,可用真名,也可用笔名发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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