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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法庭审判杂谈 |
分类: 新西游记 |
前几天吃晚饭时看了NBC“Dateline”的特别节目,说的是两个外表光鲜的婚姻悲剧收场的故事,一是悍妇买凶杀死前夫,还用强酸毁尸灭迹,手段残忍、动机充分却没有直接证据,按照我看她是不该被判有罪的,不过连她的女儿都不同情她,她脱罪的希望可算渺茫。另一起却更富争议。话说一对二十多岁的新婚夫妇萨拉和赖恩,甜蜜恩爱,小日子可算过得蒸蒸日上,却在某个平常的周一晚上发生了一场改变两人一生的悲剧:萨拉神志不清倒于浴缸之中,赖恩手忙脚乱打911,等到急救人员6分钟后到达、进行了长达40分钟的急救,仍然阻挡不了萨拉驾鹤西去。这个事故虽然悲惨,却并不算离奇。只是经验丰富的急救人员感到有些蹊跷:浴缸里没水,地上也没水迹,毛巾是干的,萨拉身体也是干的,只有头发微湿。随后到达的警员也嗅出了问题:如果赖恩情急之下把萨拉拉出浴缸,浴室里应该是一片狼藉才对,可一切却是整整齐齐。就是基于这些细节,警方将此案划为谋杀,并起诉了赖恩。
红颜薄命的萨拉
头一个为赖恩喊冤的,竟然是萨拉的家人和朋友。他们都作证说萨拉有严重的睡眠失调,常常会突然昏睡过去,以前也曾经在浴缸里睡着过,因此造成了她的不幸。赖恩性格平和,从不发怒,毫无动机,怎么会突然杀了娇妻呢?可控方找到专家,出庭作证云即使是睡着了,人也会被水呛醒,萨拉又没有醉酒吸毒,怎么可能就此溺毙呢?一定是赖恩突然发狂。辩方则请来专家,力证每年都有好几万年轻人原因不明的死去,说不定萨拉的睡眠失调是某种致命疾病的表象。双方你来我往,一时成为当地媒体焦点,当地电台搞了项民意调查,90%的人都站在了赖恩一方。
可惜民意是不能代表法庭的。陪审团经过几天讨论,判定赖恩二级谋杀罪成立,坐牢已成定局。赖恩在庭上泣不成声,却只有被上铐拖走,不少人大摇其头。当然这并非此案结局,因为赖恩肯定会上诉。可推翻判决的缘由却是此案最让我深思的地方。
一位陪审员写信给法官,揭露几位陪审员为了验证洗澡后身上的水到底要多长时间才会自然风干而在自家做了实验,证明需要超过6分钟,因此左右了他们的判决。然而,陪审团是不可以根据任何庭外的证据判决的。因此法官据此做出了推翻陪审团判决的决定,赖恩得以回家,押后再审。
美国法律很周全,却也很死板。试问有谁能完全脱离常识做出判断呢?陪审员过去几十年受到的教育和经验难道不是“庭外证据”吗?看来法官也同情赖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