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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辩的艺术

(2009-03-11 04:15:09)
标签:

道理

常情

理论性

教授

争辩

理性

感性

杂谈

分类: 学界风云

以前在VT的时候,曾经选了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当时完全是出于兴趣,并非必修课,也并非我的专业课。教课的女教授大概50多岁,一头银发,不苟言笑,她出了名的强势,但对学生一向也蛮尽心尽力。上完第一堂课我开始为难了:这课要读好几本专著,写课程论文与讨论等,估计拿B都够呛(我必须保持至少B的成绩,否则奖学金会被取消),可就这么放弃又有点不甘心。思前想后,我给老师写了封礼貌的邮件,说了我的研究方向,希望她能指点迷津,帮助我找到她的课与我的论文的相交点,以此给我读下去的力量。

 

谁知道,她回信把我一顿痛斥,说有些研究生就是怕苦,老抱怨她的课阅读量太大。我先是愕然,后苦笑:我真傻,真的,不上就算了,写信干嘛?还这么老实的说怕应付不来读太多书,这样一来便给教授留下一个坏印象,即使想再选她的课都有先入为主了——俺就是那懒惰的中国学生。更好笑的是我想起她上课时说:“争辩的时候,谁先动气,谁就输了。”可惜这么动听的哲理,她亦不能遵守——好像她就对我先发脾气了耶……

 

由此又想到另外一个女教授的讲座,她讲反战主题,课后有人问她:“如果恐怖分子无论怎么劝说都死不悔改,怎么用您刚说的和平办法处理?”她略思考,竟说:“那只能把他们杀了。”全场瀑布汗……

 

说着容易,做着难啊,争辩的时候很少人能保持波澜不惊。理性的你来我往只适用于法庭那样的场合,私下人们还是感性动物,争辩一部分是讲事实、摆道理,另一方面也是尊严的较量。道理讲不过人家,恼羞成怒,就只好耍赖动粗了。或者,觉得道理都在我这边,对方却愣是不听,怒其不争之下也要大吼大叫一番。所以说争辩可能促进双方的了解,却无助于双方的友善。到最后,道理是讲清楚了,人的关系也崩了,两败俱伤是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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