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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博客实名制 |
分类: 新西游记 |
最近国内博客界风起云涌,多起争议很大的辩论事件促使包括博客中国在内的国内十几家网站在2006年4月19日签署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也就是所谓的《博客公约》,内容诸如号召博客作者“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等。“博客实名制”也被提上了讨论的日程。
那么,在博客的发源地——美国,人们是怎样管理博客的呢?
在美国,博客已经相当普遍,雅虎、My Space个人空间等大众化网站都提供博客服务,并且会在主页上推荐优秀博客,但推荐的博客数目很少,比如雅虎只在其博客主页上推荐了三个博客,其作用并不如新浪博客、博客中国那样的站。因此,美国博客在管理上讲究个人自律,比如在雅虎上申请博客时便要求作者说明此博客包括不包括“成年”内容,也就是说会不会使用不适合18岁以下青少年阅读的粗言秽语或是刊载淫秽色情的内容。如果博客里有这些内容而又不做声明,网友可以向网站举报,这就是所谓的舆论监督。提供服务的网站公司作为私人公司,在法律上并没有权利过滤博客的内容,但如果出现上述的情况,则可视为使用者违反使用合约,可以要求作者改变博客的内容限制或者撤销内容。因为这些博客都是免费的,网站通过广告盈利,写博客的人也是五花八门,良莠不齐,绝大多数作者都使用了网名,在网上抒发个人感想。同时,这些博客也可以设定浏览者,一些人为了保护隐私,将其设定为只供朋友浏览。
与在知名博客网站上享受免费博客服务的博客相比,在美国还有另外一种真正有影响力的博客。这些博客使用的是付费的个人网站服务,一般都不是随便写写而已的,其内容公开而详实,有明确的主题,也有一大批忠实的读者。这种博客,一般就是使用的实名,因为作者希望通过博客这个自由而快速的传播途径,达到传播个人思想、建立个人在其活动领域中的影响力的目的。比如著名的Java技术专家凯西"西拉。当然,一旦使用实名,博客的质量就等同于作者的专业水平,因为不少公司如今聘人以前都会在网上google申请工作者,如果其人的博客是“满纸荒唐言”,充斥着毫无顾忌的极端言论,那是很影响此人形象的。
美国传统媒体敏锐得感受到,博客的传播能力不可限量。一些实名博客已经从虚拟的网络走入了传统的纸媒,《时代》周刊等大报都有一批专门的博客作者,为逐渐倾向于在网上搜寻新闻和评论的互联网时代读者提供最新、最辣的信息。
因此,在美国,强制性的博客实名制并不存在,写作的目的不同,导致了有人爱用笔名,有人愿用实名。实际上,无论笔名、实名,博客都要对网络上的言论负责。2002年,美国博客界发生了著名的“dooce”事件:一位20多岁的网站设计师因为在博客dooce.com上谈到自己的工作而被炒了鱿鱼。自此,因为博客而遭殃的事情就被称为:“你被dooce了。”这位年轻的女子失业后酗酒,并且不堪其扰,关闭了博客的评论功能。然而,她的博客因为名声大噪而获得了很多点击,如今竟然靠博客的广告就可以养活一家三口,实乃因祸得福。
美国政府对于网络言论至少在表面上是限制很少的,只有涉及有组织犯罪和性犯罪的言论会被警方监控。甚至淫秽色情的网站,如果在首页上声明18岁以下不能进入,也算合法了。美国警察经常在网上聊天室设下陷阱,引诱企图和未成年青少年发生性关系的人自投罗网,但这些言论如果不在现实生活中付诸行动,警方也无权监管。
因此总的来说,美国博客的监管靠的是个人自律和舆论监督双管齐下。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斯致力于创建一套“博客行为准则”,他表示:“我们发布博客行为准则的目的,是建立一种个人表达与建设性讨论相结合的博客文化。你可以在博客中表达异议,但不应说出招人反感的言论。”他推荐的7条博客行为准则包括:
*我们应当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同时限制那些违背基本文明标准的评论;
*在真实生活中不会对人说的话语,也不应发表在网络上;
*如果纠纷升级,我们应当在公开回应之前私下联系;
*如果我们确认某人在无理地攻击他人,就应当采取行动;
*我们不应当允许匿名评论;
*不理睬无聊、下流的人;
*我们应当鼓励博客网站运营商进一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