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羊城小哨 |
7月12日,广州市政府号召市民畅游珠江,迎接治理珠江的最新成果。然而,众所周知,珠江水质这二十年来急遽恶化,污染严重,别说游泳了,连近闻都让人作呕。近几年经过环保部门的不懈努力,珠江广州河段的水质有了不少提高,沿江大道上树影婆娑,散步的市民也逐年增多,“珠江夜游”生意火爆,沿岸还开发了酒吧街,形成了广州一道独特风景。前些年广州市政府就在珠江放养过鱼苗,据说成活率还不低。但是,不少市民对于珠江水有没有干净到能让人畅游的地步,还是持保留态度的。作为一名心系广州的留学生,我的研究方向就与环保有关,实实在在得目睹了广东广大环保人治理珠江的辛勤耕耘。不过,对于此次政府的号召,我是疑窦丛生,斗胆问一句:“畅游珠江”违法吧?!
中国水环境质量标准法将水根据水质分成5类,I类(使用罗马数字分类)是源头水,也即最干净的水,可以直接饮用,II类次之,III类质量更低,但仍可以做为自来水的水源,广州各大自来水厂就是使用珠江的III类水为水源;IV类已经非常脏了,不仅处理后仍不能饮用,甚至不能直接接触人体,V类属于彻底的污水。珠江水质属于哪一类?今天的广州珠江河段水不仅粪大肠杆菌、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和磷有机污染物(来自人畜排泄物和动植物腐烂质)等污染物仍然超标,而且含有列入美国环保署黑名单的几种致癌物质。广州市政府多年前公布的水环境质量功能规划规定:流经广州市区的珠江河段全航道(白鹅潭到黄埔港)的水质是IV类水!因此,珠江广州河段的水不仅不可饮用,更不能长期接触人体,更别说畅游了!那么这次广州政府号召市民从中山大学游到二沙岛,岂不是明摆着直接触犯环保法规嘛?!
可能有人会说,这水环境质量功能规划就不能“与时俱进”么?说不定如今的珠江水质提高了,已经不再是IV类了呢。这个当然是可能的,不过此规划是做为法规公布的,要游泳也得根据科学的数据修改了法规再游,否则仍属违法。总不能因为某项法规超过一定年限就让其“下岗”吧?
我们也希望珠江早日回复清澈,可惜科学不是靠嘴上说说的,要拿过硬的数据来才能服人。中国这种“人治大过法治”的思维,到底什么时候能彻底的扭转呢?那些提出号召的人士,不知道到时会不会带头光了膀子扎进珠江呢?还是安坐舒适的家中等待政绩上再添一笔呢?咱们走着瞧吧……
(感谢某老资格环保人提供资料,恕无法署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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