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缈缈仙乐 |
盛极一时的KISS乐队,长舌、白脸小丑式化妆就是他们的标志。
最近窦唯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联想到两部如出一辙的描写音乐人生平的电影《Ray》和《Walk
the Line》,无不渲染着摇滚男/音乐人超群的性魅力——Ray
Charles和Johnny
Cash都有家有室,却挡也挡不住热情女歌迷,巡演路上被大量扔上舞台的胸罩和内裤迷惑了双眼,频频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窦唯不过是个相貌平平的男性,音乐受众极其有限,如果没有摇滚男的光环,他还闹腾个什么劲儿?可不是嘛,美国的“男人魅力榜”上,Rock
& Roll
Star向来傲视群雄,连万人瞩目的好莱坞电影明星都要屈居次席。君不见性感天后帕梅拉安德森都再三拜倒在摇滚男的皮靴下?甚至不少女性以睡摇滚男为傲,千方百计得追随乐队,誓要与君一夜风流,以便将来在人老珠黄的时候还可以炫耀和某某名人睡过。著名摇滚乐队KISS的主音,就声称和超过2000名女性有性关系,他还特别指出,他没有和她们睡觉,只是做爱而已,可见这些女性连拥他入眠的权利都没有,高潮过后就要收拾衣物滚蛋,赶紧让位给下一位急切的女子!
到底摇滚男的魅力何在?为何引无数女子尽折腰、连女性的尊严和对爱情的追求都抛与脑后?真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单从形象上来看,摇滚男多瘦骨嶙峋,脸色蜡黄,一头不知道多久没洗过的乱发,粉不健康的样子,和性感真擦不上边。别说我保守,当年我也是个对摇滚很感兴趣的小女生。听英文歌曲的小众里早早就有了我的位置,还影响了很多身边的朋友,某著名DJ都在电台上笑说怎么现在的女生初中就听The
Cure(这个DJ很多广东西方音乐爱好者都知道,记得他还喜欢粤曲)。虽然Hard
Rock一向听不惯,但我对中国当时所谓的“摇滚盛世”还是非常支持的,唐朝、黑豹和窦唯的早期作品我都有收藏,因此在北京求学早期看到了一张北京摇滚乐队汇演的海报,我和妹妹就很兴奋得半夜里跑了大半个北京城去参加这个“文化盛事”。那次演出最有名的乐队并没有出席,但也聚集了当时北京出名的好些乐队。谁知道这次经历,彻底改变了我们对摇滚男的看法。以前虽然他们的形象也不是说高入云霄,但起码不至于那么不堪。话说那次的观众泾渭分明,一群是披头散发的摇滚青年,另外一群是高校学生。我们在等待入场期间,一帮人摇摇晃晃得走了过来,几个30岁左右的男人,长发及腰,左拥右抱着几个比他们个子还高的模特模样的年轻美女,一路嘻嘻哈哈,看见有人望着他们,其中一个便炫耀得转身,往路边停靠的一辆无辜汽车砸去,乓乓得在平静的京城之夜尤为惊心。他们一群人肆无忌惮得哄笑起来,我们才意识到他们那么面熟,原来是个当时正值全盛时期的乐队(两个字的名字,不是我不敢说,年代久远怕说错了),怎么举止如此流氓?进了小小的演出厅,是个酒吧,乌烟瘴气,4、50人挤在里边,还有不少外国人。开场照例是晚点的,乐队轮番上阵,声嘶力竭,音乐重复性很大。只记得其中一个乐队主唱很年轻,叽里咕噜不知道唱啥(周杰伦哪里算先锋,口齿不清自古就有),费劲得听了半晌,才发现他可能在唱英文。我们身边的一个摇滚男和一个白人大声解释说,哈哈,这个家伙,英文根本不行的!唱歌是装样子d……没多久我们就逃了出来,只好承认:我们喜欢某些摇滚乐,但不喜欢摇滚文化。
可这种反叛的文化恰恰是摇滚乐的根源,更是其魅力所在。美国有个摇滚乐监制说,搞摇滚乐是高危职业,和毒品酗酒乱交密不可分,不少女性,就是被这种危险而带自毁性的生活方式所吸引,觉得坏男人才酷,才叫及时行乐。其实女人还真的好骗,你想想,摇滚男也是要吃饭的,行乐的本钱从何而来?说到底还不是要靠市场养活,什么热爱音乐、不屑商业都是骗热血青年的屁话,给自己带高帽子的目的还不是博出位。音乐人这门职业和所有的其他职业一样,除了才华以外,还得靠不懈的努力才能成功。如果唱片卖不动,音乐才华不行,终于要坐吃山空的。那摇滚男还剩下什么呢?一个败坏的身体,一堆恶习,还有玩世不恭、愤世嫉俗的处世态度,生活又没有规律,天天不着家,这样的人谁受得了?你以为你是圣母再生来挽救他的人么?即使光和摇滚男上床,你还得想想在这艾滋病横行的年代,摇滚男绝对属于高危人群啊,为了那样的虚荣值得么?
女人还是要自己保护自己,要砸胸罩和内裤以前最好想清楚后果,否则被摇滚男睡了回头还笑你是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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