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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信用社63储户300万存款“蒸发”之谜

(2010-05-10 07:24:24)
标签:

山西

信用社

乱局

分类: 新闻拙作

2010年5月10见报稿

原标题:

        闻喜信用社63储户300万存款“蒸发”之谜

见报标题

       一信贷员伪造信用社公章欺骗63名储户(肩题)

       闻喜:149万元存款不见了(主题)

                                                                 本报记者 姜军旗 文/图

 

闻喜信用社63储户300万存款“蒸发”之谜

站在信用社门前,张乙丑欲哭无泪

 

 

    最近,张乙丑每天都陪在妻子身边。
    张乙丑的妻子由于颈腰椎病引发并发症,卧床不起,目前在运城市一家医院接受治疗。但因为医疗费用昂贵,她不得不几次中断治疗。“她的病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这也是我们全家人的‘心病’”。
    张乙丑说的“心病”,是他和闻喜县信用联社的一场官司,打官司的除了张乙丑夫妻,还有其他的6位储户。储户们因为自己到期的共计149万元的存款无法支取,将闻喜县信用联社告上了法院。
    今年3月15日,闻喜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因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法庭随后宣布择日宣判。


    他成了信用社的“香饽饽”


    今年47岁的张乙丑,曾是闻喜县郭家庄镇西宋村远近闻名的富户。早在1984年,张乙丑就从中国农科院引进良种,科学种田,脱贫致富,不仅还清了家里多年的欠债,盖了新房,还为几个兄弟成了家,供妹妹念完了大学。
    此后,张乙丑先后被闻喜县有关部门授予“科技种植专业户”“科技种植成果显著个人”等称号。张后来潜心良种引进、种植、培植推广,在县城开办了“西湖种籽经销站”。《运城日报》《山西农民报》《经济参考报》等省内外多家报刊对其事迹给予了报道。
    身价倍增的张乙丑成了村民们羡慕的对象,也成了当地多家金融机构“拉存款”的主攻对象。当时,闻喜县多家金融机构找张乙丑,希望他把款存到自己那里。1992年12月,张乙丑把省吃俭用攒下的全部积蓄存入郭家庄信用社,并成为郭家庄信用社西宋第六代办站业务联络员,由于张的贡献,郭家庄信用社成了县里首个百万元大站,多次受到闻喜县、运城市信用联社的表彰奖励。
    衣食无忧的张乙丑还有一个爱好,农耕之余,喜欢写作,还经常在报刊发表文章,曾获《运城日报》“海峡两岸一家亲”有奖征文二等奖,还荣获过《中国文化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农民日报》联办的“全国农民知荣辱树新风读书大赛”一等奖;而最让老张沾沾自喜的则是他获得的第五届“时代新闻人物优秀报告文学”一等奖。
    2007年,张乙丑成为当年度“山西记忆·全省十大新闻人物候选人”,《山西卫视》两次宣传报道过他的事迹。
 

    信用社主任上门服务

 

 

    然而,张乙丑的幸福生活被随后的“一件小事”破坏了。
    2004年9月,张乙丑在临近的酒务头乡信用社存了几万元钱。此后不久,时任酒务头乡信用社主任的李天太,带领员工赵黎明来到张乙丑家。“他说酒务头乡偏远,完成存款任务难度较大,希望我帮忙吸收些存款,并承诺,无论款额大小,均由赵黎明代表信用社上门办理。”
    身为信用社联络员的张乙丑在对方的说服下,将家中的几万元现金存到了酒务头信用社。半年后,对方如约连本带息送上了门。
    出于信任,张乙丑将家里剩余的十几万元悉数存到了酒务头信用社。张乙丑家也俨然成了赵黎明给其他村民办理存款的“代办点”。
    2005年10月21日,赵黎明在给储户办理存款手续时,没像以往开存单,而是拿出股金本。“他说,现在存单要从电脑上出,外出不能带电脑,没法开存单,只能开股金本,不过信用社的股金和存款性质完全一样,可以按定期存,不到期也可随时取,还不扣利息所得税。”
    经赵黎明再三解释和央求,张乙丑当天为他代办了10万元股金。
    办完手续后,赵黎明对张乙丑说,“你这边就算是酒务头信用社的一个联络站吧,以后代办1万元存款一年就给提50元手续费。”张乙丑考虑到比当时县信用联社给各村联络员的48元手续费标准多出两元,而且还省了往返营业厅的麻烦,觉得把存款拉到酒务头信用社储存合算。
    2007年11月24日,赵黎明照例到张乙丑家,村民王新生前来存钱时,发现忘记带身份证,就把自己的2.8万元存到了张乙丑的股金本上,张乙丑则给王新生开具了借条。“而且以前也这样操作过,没有出过事”。也正因为如此,这样的模式,在储户忘带身份证时屡次被复制。
    就这样,截至2008年3月,赵黎明通过股金本形式在郭家庄镇发展存款储户63户,累计金额299.2万元。

 

    百万元存款不见了

 

    2006年3月,赵黎明升任酒务头信用社副主任,其间一直按时支付储户存款和利息。
    2008年3月,张乙丑和8家储户在酒务头信用社的存款63万元到期。让张乙丑大感意外的是,赵黎明却一改常态,没有像往常把到期存款及时送交储户手里,而是以种种借口再三推诿。
    鉴于长期合作的信任,储户们起初大多没有在意。一个月后,感觉有点不对劲的张乙丑来到酒务头信用社,时任酒务头信用社主任的赵引生告诉储户“股金不能取,谁办理的必须找谁”。几天后,储户再次找到赵引生时,赵的回答令所有人吃了一惊,“他说储户的存款压根就没入信用社的账,信用社不知道这回事”。
    2008年4月的一天,赵引生在闻喜大酒店与张乙丑等储户见面时,赵引生称,2007年就知道赵黎明存的股金没入账,储户手里拿的股金本上盖的公章也是假的。“他说,酒务头信用社公章一直在闻喜县信用联社保管,赵黎明是盖不了公章的。”
    当储户们责问赵引生,知道此事为何不向县联社反映,为何当时不将此情况告知储户,终止赵黎明的违法违规吸储行为?赵主任称,当时口头说过赵黎明,只是没起作用。
    2008年4月28日中午,张乙丑等储户把情况反映到闻喜县信用联社,副主任张永红称“酒务头乡信用社股金的事,县联社管不了”。理由是赵黎明私刻公章,纯属个人行为。“他让我们重新找个说理的地方”。


 

    嫌犯被捕储户存款无着落

 

    求告无门的储户们随后又找到时任闻喜县信用联社的监事长孙泽民,在听完储户们的叙述后,孙泽民感到事情重大,遂电告赵引生速到县联社商量对策。
    当天下午,赵引生约张乙丑、席福太等储户们见面,称赵黎明已经私自将存款放给了砂厂个体老板张英俊。赵引生劝储户“想要钱,就别把事情闹大”。
    2008年4月29日,赵引生给张乙丑打电话说:“明天让赵黎明和张英俊到你家把储户们留给县信用联社复印件的63万元股金本收回去”。
    储户们为了能见到已20多天联系不上的赵黎明便答应了。4月30日上午10时,赵黎明来到张乙丑家见到各储户,要求把股金本收回改打借条,储户们坚持“见到钱才能给股金本”。双方相持不下,赵黎明借故离去,之后就杳无音讯了。
    7月5日,闻喜县信用联社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闻喜县有关领导在信访局接待了包括张乙丑在内的部分储户,随后成立专案组。之后,砂厂老板张英俊涉嫌诈骗贷款被刑拘。7月15日,潜逃的赵黎明在山东烟台自首。
    然而,满心欢喜的储户没有想到,赵黎明的落网并没有解决他们的存款问题。
    闻喜县信用联社认为,时任酒务头信用社工作人员的赵黎明采取不入账的方式吸收储户存款,部分股金本上使用的是假公章,所吸收存款大部分也被赵挥霍,信用社不能为赵的犯罪行为埋单。
    2008年8月21日,部分储户委托闻喜县公安局对39本股金本上的公章进行鉴定。同年9月3日,运城市公安局对送检的39本股金本上的公章作出鉴定,除一本为真外,其余38本股金本加盖的均为伪造公章。
    鉴定结果让所有的储户都傻了眼。
    无奈的63名储户开始找到闻喜县信用联社,“有的人当场就哭了,都是一辈子的积蓄呀!”
    在闻喜县信用联社,新任理事长卫永虹的回答让储户也显得更加无助:“这件事只能依法解决,只要法院判决我们付款,我们就付款。”运城市信用联社张监事长也安慰储户:“我很同情你们,你们的存款说没有就没有了,信用社今年亏损了,明年还可以再盈利,只要法院出判决,我们付你们的存款,也就有法律依据了。”

 

    法院开庭判决无果


 

    2009年后半年,63户储户开始给各级政府部门写信求助。张乙丑以个人名义将书面材料递送到了闻喜县和运城市公检法领导的办公室。
    最终,其中的7名储户将闻喜县信用联社起诉至法院,涉案存款149万元。几经周折之后,闻喜县人民法院终于在2009年12月21日将该案正式立案。
    与此同时,张乙丑开始学习法律条文,为日后的诉讼做准备。本不会上网的他开始在儿子的指导下,在网上寻找与自己情况相似的案例。他将相关的案例编成册,与其他受害储户一起找律师研究对策。
    今年3月15日,该案在闻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原告储户的存款是应当由具体行为人赵黎明负责,还是应当由被告闻喜县信用联社承担”的问题。
    采访过程中,张乙丑给记者出示了厚厚的一叠“案例选登”。张乙丑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式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用人失察、对其高级管理人员监管不力,属于单位具有明显过错的具体表现。
    在追索存款无果后,部分通过张乙丑将款存至酒务头信用社的储户把气撒到了张乙丑身上。
    2009年,同村的王新生等人将张乙丑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支付此前存在张乙丑股金本中的2.8万元。最终法庭支持了原告的请求。
    现在的张乙丑很是无奈,“我自己的钱要不回来,还得赔付别人的存款。现在我是猪八戒照镜子,两头不是人了。”

 

    信用社信誉受损

 

    记者在一份闻喜县信用联社编号为(2008)第5号的文件中看到了这样的表述:近年来,发现个别员工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给我县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资金造成了重大损失。其中,“赵黎明在2006年至2007年间,利用工作之便伪造股金本,私刻信用社公章,非法吸收他人股金98.5万元不入账,案发后于4月30日外逃。”经联社党委2008年7月3日会议研究决定开除赵黎明党籍。
    今年4月21日,在闻喜县信用联社,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办公室一位自称负责人的工作人员称“我们也不了解情况”。随后记者拨通了闻喜县信用联社理事长卫永虹的电话,记者刚刚表明身份,对方随即挂断了电话。再次拨打,电话被转移到了“电信小秘书”。
    在闻喜县人民法院,负责张乙丑案的一位副院长表示,此案目前正在请示上级法院,因为类似案件“影响较大,案件判决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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