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下的女研究生和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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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副校长杂谈 |
分类: 公共安全和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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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5廖为明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江西农业大学网站)
http://www.jxau.edu.cn/s/1/t/858/33/d4/info13268.htm
发布时间:2011-03-10 访问次数:
3月5日(星期六)15:15许,我校副校长廖为明驾驶私人小车,由南向北行驶,在庐山大道中段撞上一辆210路公交车,当时造成路面5人受伤,肇事车内1人受伤。路面受伤人员分别为:本地居民唐某;江西财经大学在读研究生杨某、贾某;本校南昌商学院学生郑某、余某。肇事车内的受伤者为本校2010届毕业生黄某。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被“120”急救中心迅速送往江西省人民医院急救,廖为明家属及学校有关人员跟随救护车到达医院协助救治,家属当场缴交了部分医疗费用。事故现场由所在地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负责勘察。廖为明由交通警察从现场带走,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南昌市第一拘留所。事故后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测,发现廖为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毫克/100毫升。
经抢救无效,伤势严重的唐某于3月5日23时许不幸死亡,杨某于3月7日零时许不幸死亡。南昌商学院2名学生目前伤情稳定,尚在医院继续治疗。贾某伤势较轻,未住院。肇事车内伤者黄某因伤势轻微,在医院做了简单处理,告知廖为明的家属后回家治疗。
事故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相关校领导带领校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即时到达现场,随即赶赴医院,请求省卫生部门协调医院增派医疗力量,尽力协调救治受伤人员,并配合廖为明家属安抚死、伤者家属。事发当天,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并逐日续报。
为了妥善处理善后,学校多次召开会议,提出了处理意见,制定了具体措施。
一、廖为明同志在休息日个人驾驶私车发生的严重交通事故,给不幸罹难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果,给罹难者家属造成了难以弥合的伤痛,给受伤者及家属和本人家庭带来了极大伤害,给社会和学校造成了很大影响。全校上下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学校尽最大努力协助对伤者的治疗。
三、学校尽最大努力做好死伤者家属及有关方面的安抚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
四、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依法进行处理。
学校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做好协助救治伤者、安抚死伤者家属、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工作,使事故依法依规得到妥善处理。
维护安全稳定是学校的政治任务。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以及每一位师生员工,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学校对事故中的不幸罹难者表示沉痛哀悼!
对事故中的受伤者表示真诚关心!
对事故中死伤者家属表示深切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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