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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暗藏着的隐患

(2007-10-03 0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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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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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公共安全和地震
     许多城市都存在过一些隐患,就算是在规划中考虑过的项目,也依然会出现新的隐患,原因就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北京就总结出了:过街桥、马路突发、广告牌玻璃幕墙和公共场所火灾等四大隐患。

  除去过街桥自身的问题而外,汽车撞击过街桥造成移位,甚至倒塌的情况日见其多。从桥体和许多台阶上都会留存雨水,造成“空中积水”的现象,我们就不大相信过街桥是“精心设计”的。要解决积水,只要留一个出水孔,或者在下料时让踏板缺一个角就可以“走水”了。设计师没有考虑雨水淹桥板,大约都因为验收时都是在晴天进行。
    马路突发隐患指的是“马路塌陷”、“水管爆裂”甚至是下水道煤气爆炸等突发事故,不仅造成交通拥堵,浪费水源,还会造成伤亡。像儿童把爆竹扔到化粪池井盖引起爆炸伤人,虽然是意外,却也不意外。
  随处可见的巨大广告牌和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外墙的玻璃幕墙,也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恶劣天气一遇大风,就会发生坠落伤害事故。
    商场、网吧、饭店、娱乐场所、游览景区等公共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也是此起彼伏。就在北京市的“应急指挥系统”投入试用之时,恰好翠微大厦的职工餐厅就发生烟道火灾,让市领导直接体验了“指挥系统”的作用,其效果真如同“身临其境”。
    其实,城市隐患还远远不止这些地方。几乎每一种道路设施,甚至“默不作声”的人行道,也会造成伤害。立交工程要依靠“限高杆”保护,恰好超高汽车驶过来撞倒“限高杆”,横梁落下砸死了刚好骑车路过的市民。人行道与马路的高度差,已经成为城市人群习惯的差额。因为施工没有完成,有的人行道的高度差大了一些,居然就连续发生乘客候车上下马路时的“骨折”事件。
    别说高空抛物会砸坏楼下停留的汽车,就是偶尔发生的坠落自杀事件,击中楼下的人致死事件也不是一二件。结论就是,城市发展和变化,人口的增多,全都带来了不安全因素。
    城市发展之后,道路展宽对市民并非是好事,从此不能再随意穿行。过街要“上天入地”。可是因为道路的不断扩展,地下通道口和过街桥就变成了主路的附属物, 辅路却没有连接上过街天桥。而所谓辅路,也通行起了汽车,有的路段并列的车速很快,过街桥成为“断桥”,过马路仍然不安全。

    谁都知道,“道路建设也是随着交通量的变化而变化的。”现在快速路的辅路,早先实际上是自行车道,一些地下通道的出口就放在辅路道边。随着道路扩建,辅路变成了机动车、自行车混行的道路,有的辅路宽约20米,有两三个车道。因为道路发生变化,使北京市城八区人行过街天桥出口设在主路旁的有18座,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则有36座。

    不仅是在北京,全国许多城市每天都在变化,而建设规划仅仅看到一时,没有预计到随后的发展。道路两旁的地下管线也在和马路争夺空间,一旦要挪动管线就要开路,有的人行道上也几乎没有设置管道出口的位置。一方面,在远景中预留了道路扩展面积;另一方面这些预留空间,又已经分配给了地下管线。规划也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一样,每件事情也都留下遗憾和“竞争”。

     城市是一个整体,而安全是不分行业和所属体系的。没有统一协调,也就没有“以人为本”,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也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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