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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舆论突破大院围墙--电话安装故事

(2007-05-14 21:11:52)
标签:

安装电话

高等学校

煤气管道

电信营业厅

塔楼

住房

电缆

法律文件

诉讼

法院

分类: 《信息跨越》和论文

    北京一所高等学校就面临了这种交错居住的情况。兄弟单位大院的一座塔楼,阴差阳错地落入校内,电话问题立刻成为矛盾的焦点。校方在各种请求和往来面前不为所动,就是不让安装直线电话。幸好由于煤气管道还没有连通,住户不必入住,总算缓解了没有电话使用的焦急心情。

    电信营业厅的业务公告栏上赫然写明该住宅楼,不在放号之列。电信部门面对上门求助的塔楼职工代表,答复是学校的后勤部门和相关领导以没有时间为由,10个月来拒不接待、商谈,电信无法进入院内承担装机工作。

    20018月,塔楼的煤气即将开通,电话立刻成为焦点。有的购房住户扬言“如果(直线)电话不通坚决不入住”。塔楼的166位住户不腾出现有住房,必然影响到后续上百户住户的调整搬迁。虽然同在一个行业,曾经归属一个系统,单位领导为此也一筹莫展。(内情之一是,使用学校总机,可以获得1/2的代理费用,学校也要养育28位电话总机的员工啊!)

 

    校方自然不好公开以经济利益为由,拒绝住户使用市内电话。拿得出手的理由是塔楼本来就没有通信电缆,这条电缆是校方自设,已经接入学校的总机,因而市话无法上楼。其实,本来就有电缆,就是不让市话使用。

    住户只能到处奔走,连带在网上查询各种法规条例:

   《北京市电信通信条例》第十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配套建设电信通信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住户就此质疑,原设计中有没有“楼内直通住户的电信电缆”,如果没有,应当由谁负“违章”的法律责任。因为入住时限已到,住户无奈只好从三个角度一块开火,投枪匕首炸弹一块来,一份书面函件就送达校方。

    其一,如果根据“校方”物业的说法,电信电缆是学校自己敷设的,那么首先应当追查学校“基建漏布电缆”的责任人。居民提议邀请新闻单位召开发布会,北京所有新建住宅还没有发现不具备通信设施的事例,该校荣幸地成为首家违例,创造了第一。

    其二,住户要求校方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在即将“入世”的环境下,坚持以围墙为界限制公众通信服务,只能有损学校名誉。并且准备请求有关上级裁决,住户开列的名单包括:

    通信管理:通信管理局;

    建筑管理:建设委员会

    市场管理:消费者协会;

    经营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局;(校方是否享有通信经营权)

    楼市交易:房地产管理局;(住户购房是否含有电缆费用)

    行政管辖:教委、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立法管理:人大、政协等。

    其三是最后一招:双方诉诸区经济法庭,由住户先支付诉讼费50元做原告。住户断言“校方”肯定会在法律面前败诉,“电话使用权”一旦成为“新闻热点”将对校方的“重点”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住户要求面见主要领导,当面讨论在申办奥运成功和即将入世的大环境面前,电话问题能否迅速解决。

主管后勤的校方领导见到这种口气的函件当然不甚愉快,在电话中把住户好一顿批评,强调是学校的规定。住户反问,市政府大还是学校大,国家法规管不管得住学校。

校方主要领导毕竟还是见到了这份信函和预见到拖延下去可能发生的后果。果断地拍板同意塔楼住户自主安装电话,一场还没有开幕的纷争就此结束。塔楼周围的3座住宅也同时获得了装机的机会。院内院外皆大欢喜,后续的100余户职工也从“搬家链”中脱身,准备喜迁新居。

    次日,北京电信就进入院内施工,他们干脆不用原有楼内电缆,做好了另行布线的准备,向这座高层塔楼的每层住户铺设线缆。6天之后,支局负责人姜先生带队到塔楼为住户现场办理登记收款手续;再过一周新装机的近百位用户就成批的开通了电话和ISDN。晚上9点施工人员还在住户家中装机连线,直到试通电话。

    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给塔楼带来生气,电话伴随着来来往往的亲友和运送家具衣物的工人,整个大楼沉浸在喜庆祥和、安定团结的气氛之中。

    职工代表特地带着感谢信和锦旗前往电信局,对员工白天黑夜的工作表示感谢。电信职工也意识到服务才能带来市场,这种特事特办的速度就是早先的特批电话用户也不一定都能享受到。

    这次“电话交涉”中,校方领导看到职工代表的来信,说是真的没有想到因为装电话,住户有这样大的意见,没有想到住户的反映会这样强烈。倒退20年,给你装个电话分机也是一种幸运和机遇,领导找你都不用查询号码,把姓名告诉话务员不就行了。

    没有政策法规,也就没有公平;有了政策法规,还要了解和运用,否则也难于享受到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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